【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关于完善当前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1:14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多个省份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全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在淮南市内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提前10天向承办地属地疫防办报备,承接此类活动的宾馆酒店、城市综合体必须同时报备,活动举办前参加人员需做核酸检测,活动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报备或未经批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主办方、承办方及责任人责任。

二、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二码联查”、扫“场所码”、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常态化巡查。

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近期非必要不离淮,已在市外的应在开学前10天返淮,并通过皖事通APP“健康校园”系统按时上传“两码”等信息,开学前完成核酸检测。

四、继续落实落细入口检、重点检、跟踪检、兜底检,确保按时应检尽检。对相关重点人群,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加密检测频次。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轮检,有效发挥核酸筛查预警作用。

五、继续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干扰防疫大局者依法处置,对失职渎职者依纪依规查处。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非紧要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活动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淮后主动向社区报备。

 

淮南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8月17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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