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商贸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9 16:04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落实商贸领域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商贸领域公共场所,必须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严格扫场所码、查验“两码”(安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应设尽设、严管严查、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异常必报”。对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员,由值守人员协助进行反向扫码。劝阻红黄码人员进入并及时报告。因查验不严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

二、严控大型会议和活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全市商贸领域从严审批年会、庆典,落实落细疫防措施。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三、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加强商贸领域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对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必须坚持做到三天一检。

四、7天内有高、低风险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尚在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期内人员有感冒、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禁止进入商贸场所。

五、近期风险地区来(返)淮人员请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抵淮不足5天者,尽量避免前往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倡导全市商贸系统干部职工近日非必要不离淮,不与近期来(返)淮人员聚餐聚会。

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商务系统商务主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安排,充分发挥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本单位涉疫地区来(回)淮人员排查管控,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七、加强个人防护。全市商务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就近就便参加核酸检测,出门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全市商贸领域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小喇叭等广播设施广播,不间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不断提升群众个人防控意识。

九、落细落实“四方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流通单位和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管理,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要压紧压实企业经营者第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到位。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调整,感谢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

淮南市商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9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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