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禁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08:48信息来源:淮南发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3〕1号)、《安徽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淮河干流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函〔2023〕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我市2023年禁渔时间、禁渔水域及监管部门公告如下,请予以配合。

在禁渔期内,淮河干流(含淮河淮南段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含垂钓)(除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科学研究和渔业资源调查外)。

市级举报电话:0554-2601331,0554-2601353。



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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