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开展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10:05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淮南市开展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215日     


 

淮南市开展打击破坏燃气设施盗燃气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段时间以来,淮南市燃气用户(含工商服用户)擅自改装燃气表具、私接管道偷盗天然气现象多发、频发,造成严重的管道燃气安全隐患,也扰乱了正常的燃气生产经营秩序。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坚决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排查并严厉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等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打防并举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合法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市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燃气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提升,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加强,形成防范和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通过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合法用气、家家安全用气、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成立组织

成立淮南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王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传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友学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主任

张良鹏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朝辉  安徽中石油昆仑淮矿燃气公司总经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燃气热力监管科(6655079或  5361225),燃气热力监管科科长毛顺录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市住建局                   毛顺录  0554-5361225      0554-6655079

市公安局                       0554-6611131

市市场监管局             0554-2670900

市城管局                 应治松  0554-6683833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刘传谊  0554-6808029  陈士霞  0554-6808361

淮南中燃公司           姚多利  138****2227  周劲松  0554-6648886

昆仑淮矿公司           孔令军  0554-2213351       

四、工作任务

(一)燃气企业要对用户计量仪表逐步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物联网表具的更换,实现用户用气情况实时监测,并加强巡线员力量建设,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用气异常情况。(责任单位:燃气企业)

(二)燃气企业通过日常巡查、入户安检、受理举报等方式发现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执法机关做好现场取证。燃气企业要常态化设立破坏燃气设施专线和偷盗气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信息,由燃气企业依据举报事项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燃气企业)

(三)在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违法现象易发的商业综合体、宾馆、餐饮、洗浴、供热、大型工业用户等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燃气企业)

(四)加大对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对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改装、破坏的计量表具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校验,对涉嫌犯罪的用户,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燃气企业) 

(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加大燃气安全和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制作专项行动公告、宣传单,告知用户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气行为的危害,引导用户安全、诚信用气,同时对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向社会曝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燃气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充分认识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偷盗燃气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攻坚克难,务求工作成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破解盗气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盗气数额认定难、法律责任追究难等瓶颈问题。对因破坏造成燃气隐患大、盗气多影响面广的事,要下大力气整治,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

三是联合行动,落实惩处措施。建立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由工作专班牵头,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违法行为证据现场固定,违法人员现场处置。

各县、区结合属地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同步开展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情况于2023530日由属地住建部门书面发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hncxjw@163.com

 

淮南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偷盗燃气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

24小时值班电话:664480495007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730

值班电话:0554-6655079 (市住建局,工作日上班时间)  

0554-6808361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工作日上班时间)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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