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备。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反馈制度》、《淮南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考核。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版)》
淮南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4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清单(2023版)
编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淮南市推进城乡交通运输 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 |
第1季度 |
2 |
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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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南市人民政府与安徽省农垦集团农业生产“大托管”合作框架协议 |
市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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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赋权清单的通知 |
市委编办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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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淮南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关于建设新能源先进制造基地 合作框架协议 |
市科技局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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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淮南市落实2023年“徽动 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 实施方案 |
市商务局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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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淮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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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淮南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
市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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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意见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第1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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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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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淮南市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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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淮南市采煤沉陷区农村集体土地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办法 |
市发改委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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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 |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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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调整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 |
市民政局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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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调整淮南市孤儿基本 生活保障标准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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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淮南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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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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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淮南市2023年秸秆禁 烧工作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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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淮南市批而未供、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和“难安置”、“保交楼”工作方案 |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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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淮南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建设职责划分及资金投入 管理规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第2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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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支持技工强市若干政策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第3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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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加快促进养老产业 发展的意见 |
市民政局 |
第2季度 |
23 |
淮南市“十四五”规划 《纲要》中期评估 |
市发改委 |
第3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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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现代仓储物流基地规划 |
第4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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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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