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保粮食能源安全】《淮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3年3月23日,淮南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淮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淮粮安〔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健全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维护国家和区域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市委常委会委员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2023年2月下旬,淮南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淮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5家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并通过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形成《淮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送审稿)。3月20日,经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于3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淮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淮粮安〔2023〕3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18条,对部门、县区、市粮安办职责以及工作制度、奖惩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努力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
第一章“总则”对《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粮食安全工作,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部分责任”按照不同的任务分工,对市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16家成员单位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县区责任”,明确了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县区粮食安全第一责任人。从5个方面对县区粮食安全责任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市粮安办责任”明确了市粮安办的组织构成。围绕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沟通联络、提示提醒、督促落实等职能,规定了6条主要职责。
第五章“工作制度”明确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的五项制度,分别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提示督办制度、督导调研制度、考核通报制度。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落实举措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奖惩”明确了实施奖惩的条件,并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于履职不力、任务落实差距较大、严重失责,给全市粮食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或者在市对县区年度考核中排名落后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效等。
四、保障措施
1、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2、认真分析研判我市粮食安全工作形势、问题。聚焦近两年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薄弱点、失分点、专项巡视巡察发现的短板和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压实责任,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3、全面完善粮食安全管理机制制度。县区同步出台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月分析研判、季集中调度、年度严格考评体制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工作报告、提示督办、督导调研、考核通报奖惩激励等制度,每月分析研判粮安情况,每季度调度推进问题整改。
4、以铁的纪律抓好粮食安全工作。夯实根基、上下贯通、建立长效、合力攻坚,做到所有问题必须结清、所有问题责任必须明确、所有问题必须奖惩分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决做到“谁丢分谁负责,谁失分追谁责”,切实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咨询科室:执法监督科
联系人:刘国全
联系方式:0554-2687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