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十四五船舶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6 11:39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船舶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长江(淮南)经济带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绿色航运发展水平。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加强船舶污染源头控制、综合防治和系统整治,创新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强化清洁能源应用,持续提升港船设施绿色化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支撑美丽长江(淮南)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船舶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20227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淮南市十四五船舶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20228月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2025年,船舶污染物系统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接收、转运、处置基本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 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监管有力的船舶污染防治新格局,基本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五、主要内容

健全完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能力。

在全面完成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任务的基础上,鼓励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完善船舶水污染防治设施。

2023年基本完成内河集装箱船、滚装船、江海直达运输船、海进江运输船,以及2000载重吨及以上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受电设施改造。

六、创新举措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能力。

七、保障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要发挥牵头作用, 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履行监管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我市船舶岸电设施、新能源船舶应用等建设。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要依法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配备和使用的检查,加大对偷排超排水污染物、非法洗舱、不按规定使用岸电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置力度。市海事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码头、船舶造修企业环保设施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九、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科室:局综合运输管理科

解读人:孔维东

联系方式:0554-664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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