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6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9 11:2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胡学山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淮南健康养老水平建设的建议,省市均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规划引领。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全老有所养的服务体系。编制并印发了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养老服务纳入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目标任务。为统筹解决一老一小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建立了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省一老一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市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建立政策清单、项目清单、要素保障清单。
    (二)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印发了《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安徽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79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六个方面提出22条政策措施。二是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2022年,省财政下达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42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2.67亿元,支持老年福利和革命老区脱贫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研究制定《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按照分别不低于30/月和60/月的保障标准,向192.7万高龄老人和66.4万低收入老人分别发放补助资金10.2亿元和4.2亿元。建立低保、特困、残疾人补贴长效机制,动态提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庭补助水平。当前,我省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分别达到732/月和722/月,城乡特困老人人均供养水平分别达到1196/月和951/月,困难残疾老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老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0/月。四是明确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免征耕地占用税、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自主定价。对社会资本租用公办养老机构房产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3年内免交房屋租金。 五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积极支持建立长效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育机制,出台《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为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培训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养老服务机构培训补贴。

(三)加强项目支撑。一是持续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6364万元,支持寿县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和寿县民政局寿州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养老产业双招双引围绕养老产业链,实行全链条精准招商,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谋划和筛选一批市场前景好、具有带头示范作用、各具地域资源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产业推介项目,打造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商协会、专业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项目编制、策划和包装质量。建立完善双招双引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进一步促进双招双引项目和企业匹配,优化养老资源配置。三是建立健全产业服务平台促进养老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支持各类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孵化和产业集聚,吸引优质辅具企业总部落户,着力打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的全链条。成立省养老协会,充分发挥养老产业发展平台载体作用。依托安徽省中医药健康养生与养老发展高峰论坛暨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促进养老服务和产品供需对接。进一步发挥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功能,为企业投资布局、产品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二、淮南市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建设。建立并完善150张以上床位和入住5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奖补制度,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主动深入我市优秀医疗企业,推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发展。今年,指导协助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做好淮南市东方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八公山区新庄孜老年康养项目建设,以上2个项目建成后,在提升我市健康养老水平的同时,对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也将起到引领作用。积极申报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22年,寿县寿州老年公寓获得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授牌。2023年,联合市卫健部门申报华仁老年公寓等8家养老机构参加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选。

(二)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2022,我市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面70周岁以上城市低保老人扩至65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人,覆盖面达86%,高于省考核标准(60%26个百分点;共为3.3万名老人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1212.93万元。2023年,提高农村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去年40/月提高至60/月。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淮南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淮南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每年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已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的新入职人员,市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培训学员90%以上获得养老护理员证书,2016年以来,先后有1500余人通过市级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了养老护理从业资格证书。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入职人员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参加省内、省外各类养老学习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出台了《淮南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起全面落实养老机构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政策

(四)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人才政校行企合作。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人才交流,建立常态化人才合作机制,将政府、学校、企业各自在养老行业领域优势资源进行有效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培育出精技能、高素质、符合行业需求的优秀人才。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人才政校行企合作,516日,组织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师范学院、淮南联合大学、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市养老行业协会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召开养老服务领域人才政校行企合作座谈会,研究养老服务领域人才政校行企合作协议,深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推动发展旅居养老。统筹八公山、淮河这一山一水的自然资源,在八公山风景区内,利用民宿、旅店、农家乐等社会资源,为异地老年人提供旅游、养老、休闲、健康、养生为一体的服务。利用寿县古城墙等文化资源,依托信德老年公寓、寿州老年公寓、红星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将历史古迹、旅游产业和养老服务结合起来,开展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康养服务,吸引前来旅游的老年人入住,享受候鸟式养老度假式养老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探索与上海市闵行区建立异地康养合作机制,积极搭建两地养老机构合作平台,持续推动健康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4-6673261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3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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