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28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
现就张雯代表提出的《关于采取单独选址和购买指标方式实现采煤沉陷区耕地进出平衡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淮南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拥有华东地区最大的整装煤田,建国以来,已累计生产原煤近15亿吨,为祖国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但采煤伴随的深度沉陷造成大量优质耕地损毁,据最新调查,全市现有采煤沉陷区面积达43.52万亩,且每年以1.1-1.4万亩的新增速度在沉陷,给我市耕地保护造成极大压力,影响粮食安全。尽管我市多举措积极实施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但是受沉陷区深度和多层、长期塌陷影响,无法有效复垦为耕地。我市积极探索,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采煤沉陷与耕地保护的矛盾。
一、实施保护性开采
优化生产矿井采矿方案并逐年实施,有效减少新增土地沉陷,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减少沉陷面积约6166亩(淮河能源8对矿井预计减少4547亩、中安煤化1对矿井预计减少936亩、中煤新集2对矿井预计减少683亩)。2021年,淮河能源集团张集矿减少沉陷面积604亩。
二、探索采煤区土地报批新模式
积极向上争取,建议我市采煤沉陷区土地报批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中规定“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按淹没前的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涉及占用耕地的,要先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要求,畅通采煤企业土地报批流程,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三、督促采煤企业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现阶段对于新增采煤沉陷区,要求采煤企业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在年初编制县区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时,考虑采煤沉陷区耕地年度流失耕地面积,由采煤企业作为实施主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但由于我市作为能源供给保障城市,采煤沉陷区逐年扩大,耕地不断被损毁破坏,我市耕地后备资源逐年减少,不足以补足耕地流失缺口。下一步争取通过省级统筹,采煤企业购买沉陷区内的同等面积和等别的耕地的方式,使企业履行好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双平衡,确保我市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淮南市自规局
联系电话:13625621133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