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类】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4 各科室职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信息监控
3.2 事故信息报告
3.2.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3.2.2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3.3 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3.3.1 事故应急响应分级
3.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事故报告
4.3 应急决策
4.4 预案启动
4.5 应急处置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安全教育培训
6.2 队伍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6.4 技术保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与修订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8.1中心专家库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及所管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决策、有效应对”的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我中心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职领导
成 员: 中心所属各科室的负责同志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科,工作机构由中心所属各科室组成。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做出的指示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情况汇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2.4 各科室职责
办公室:做好涉安全生产事故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交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负责准备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物资、装备,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亲属安抚、慰问工作。
工程技术科: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项目管理科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市政工程管理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组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配合办公室建立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为支撑的预备救援装备,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与我中心应急预案相衔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开展救援,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恢复施工。
工程计划科: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应急处置办法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处理措施的建议。
计财科:负责落实工程款申请拨付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经费拨付监管。
综合科: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控制事故善后稳定,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信息监控
工程技术科负责中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工作。
项目管理科室应对所管工程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订监控方案,进行风险分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应及时通报工程技术科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局,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3.2 事故信息报告
3.2.1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启动本预案。同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2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 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3.3.1 事故应急响应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对应事故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3.2 预警行动
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对有可能启动Ⅳ、Ⅲ、Ⅱ、Ⅰ级应急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进行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安全生产事故红色、橙色预警公告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黄色、蓝色预警公告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向社会发布。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公告发布后,我中心和相关参建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和预防性检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处置等级,分别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及险情时,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市级应急指挥部。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险情时,超出本预案应急处置能力,应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启动上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4.2 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逐级上报。报告方式与内容如下:
(1)初报可利用电话直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损失及概况。
(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报告确切数据、事故原因、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
(3)结果报告,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由负责调查处理的科室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中心审核后上报。
4.3 应急决策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可控情况等,作出如下处置:
(1)提出具体意见,通知事故发生单位,综合事发地建议,做出决定;
(2)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事故单位开展自救互救;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责成相关科室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指导援救工作;
(5)调集事故发生单位及邻近施工单位的应急抢险队和抢险救援物资、机械设备;
(6)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发地,进行现场指挥;
(7)发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指令;
(8)认真按照市级指挥部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超出本预案应急处置能力时,报市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4 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部署各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组,人员到岗到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救援组由相关项目管理科室和应急救援队人员组成,征调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隐患处置组由工程技术科和相关项目管理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查明存在的其它危害,消除隐患。
联络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领导小组各项指令的传达,日常事务协调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计财科和综合科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4.5 应急处置
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工作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应急联动,全力以赴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把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征调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调查组的意见,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妥善处理,事故现场隐患、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确认,宣布应急结束,可以撤回救援人员。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
5.2 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将有关信息资料移交中心办公室归档,并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
6、保障措施
6.1 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6.2 队伍保障
项目管理科在开展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应加强与参建重点工程的各企业联动,强化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6.3 物资装备保障
办公室牵头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工具、救治药品等物资,与参建重点工程的大中型施工企业联动储备应急救援施工机械设备,建立完善的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6.4 技术保障
工程技术科应加强中心专家库的建设管理,专家库由在淮的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科研机构,专业院校及管理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急处理专家从中心专家库中选取,用于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修订
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部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8、附件
8.1中心专家库
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技术
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所学专业 |
技术专长 |
备注 |
1 |
刘旭东 |
淮南市市政园林建设处 |
正高工 |
工民建 |
市政工程 |
|
2 |
王长柏 |
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
副教授 |
土木工程 |
道桥设计施工 |
|
3 |
房磊 |
淮南市建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公路及城市道路 |
道桥设计 |
|
4 |
李冠军 |
淮南市建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土木工程 |
市政道桥 |
|
5 |
吴金荣 |
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
教授 |
土木工程 |
道路建材 |
|
6 |
李恩文 |
淮南市建发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高工 |
工民建 |
建筑设计 |
|
7 |
林斌 |
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
教授 |
地质工程 |
岩土工程 |
|
8 |
王磊 |
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工民建 |
工程(给水)管理 |
|
9 |
邹晓 |
凤台县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
高工 |
工民建 |
建筑设计 |
|
10 |
张宏莲 |
淮南市房产局 |
高工 |
工民建 |
工业民用建筑 |
|
11 |
鲁梅 |
淮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现已退休) |
高工 |
工民建 |
建筑设计 |
|
12 |
雷文敏 |
淮南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工民建 |
工程(建筑)管理 |
|
13 |
霍修传 |
淮南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工民建 |
工程(建筑)管理 |
|
14 |
刘安坤 |
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工民建 |
工程管理 |
|
15 |
张华 |
淮南市规划院 |
高工 |
工民建 |
结构设计、图纸审查 |
|
16 |
胡晓勇 |
淮南市抗震设防管理处 |
高工 |
工民建 |
危大工程论证分析 |
|
17 |
沈虹飞 |
淮南市建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工民建 |
建筑设计 |
|
18 |
王刚勇 |
淮南市市政园林建设处 |
高工 |
园林 |
园林工程 |
|
19 |
王毅 |
淮南市市政园林建设处 |
高工 |
园林、生态环境修复 |
园林工程 |
|
20 |
吴广珍 |
淮南市市政园林建设处 |
正高工 |
林业 |
城市园林 |
|
21 |
张跃新 |
安徽省建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高工 |
工业会计 |
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
|
22 |
张宏伟 |
淮南煤矿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建筑经济管理 |
工程造价 |
|
23 |
黄家春 |
淮南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已退休) |
高工 |
建筑工程 |
工程造价 |
|
24 |
马惠毅 |
淮南市建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电器 |
建筑电气、照明工程 |
|
25 |
王淮南 |
淮南矿业集团选煤分公司 |
高工 |
电气自动化 |
工程(电气、智能化)管理 |
|
26 |
王志海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高工 |
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27 |
朱晓晖 |
淮南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
高工 |
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28 |
杨友学 |
淮南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
高工 |
市政道桥 |
给水排水 |
|
29 |
吴国三 |
淮南市建发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高工 |
岩土工程 |
岩土工程 |
|
30 |
李方远 |
淮南建发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高工 |
地质工程 |
岩土工程 |
|
31 |
鲁传灿 |
淮南建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矿山测量 |
测绘 |
|
32 |
姚兆明 |
安徽理工大学 |
教授 |
岩土工程 |
岩土工程 |
|
33 |
周盛全 |
安徽理工大学 |
副教授 |
地质工程 |
岩土工程 |
|
34 |
王宗策 |
淮南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土木工程 |
危大工程论证分析 |
|
35 |
林杰 |
安徽省淮南市科鉴环境检测公司 |
高工 |
土木工程 |
施工安全管理 |
|
36 |
朱景云 |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
高工 |
土木工程 |
建筑工程 |
|
37 |
李德成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
高工 |
消防工程 |
消防检查 |
|
38 |
刘京生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消防工程 |
消防检查 |
|
39 |
王磊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消防工程 |
消防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