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征求《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2023-06-26 10:09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淮南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于2023527-2023626日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反馈6条,其中2条无意见,4条意见,采纳3条,未采纳1条,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财政局

建议将第三部分组织实施第二项“本市公交、公园和旅游风景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三免”政策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可以纳入有关单位的运营成本”改为“本市公交、公园和旅游风景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三免”政策产生的费用由当地财政统筹,可以纳入有关单位的运营成本”

采纳

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议删除《通知》中第三部分组织实施第三项,中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内容。可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中体现。

采纳

3

市交通运输局

 “第一部分政策内容(一)免费乘坐正常运营的常规公交汽车”修改为“免费乘坐正常运营的常规公交汽车(不含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采纳

4

市文化和旅游局

无意见

5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无意见

6

市红十字会

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政策范围第(二)项“在本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的志愿者。”我会建议修改为“在本市参与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级’以上的志愿者”。

采纳,原因与省政府文件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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