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21 10:52信息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质量,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架构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计划

根据当前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审查现状,制定本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暂定20231-6月份。此方案根据国家、省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实时变动),拟定每月随机抽取5-10家省属医疗卫生机构,16家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查,以便更加全面了解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现状。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开展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设,多形式、多渠道提供咨询投诉平台。汇总公开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平台)、投诉电话、办公地址、线上线下邮箱、新媒体账号、互联网医院平台、预约挂号平台等便民服务信息。其中:

省卫生健康委要做到:

1.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查指标,细化审查要求。

2.根据要求,检查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核查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工作推进情况。

3.提供问题反馈清单,列明现存问题、下一步改进方向等信息。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做到:

1.各级卫生健康委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出现代替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信息公开职能的情况。

2.规范建设“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统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掌握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现状,全方位、多层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加强人员指导管理,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综合素养,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价,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

1.主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对问题清单积极整改落实到位。

2.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选择适当的信息公开形式,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选择线上公开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公开信息;没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线下公开的方式,在醒目位置主动张贴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根据年度考察重点先行自纠自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其他

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委将进行新一轮试点单位选取工作。各单位网站问题审查情况及后期整改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此项工作试点单位选取依据,同时纳入日常工作考察范畴。我委将秉持树立工作典型,持续发挥“榜样”的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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