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09:46信息来源:安徽省卫健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省属各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相关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基础上,结合我省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现予以印发。同时,为做好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本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网站管理部门的衔接。通过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板块集中展示本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现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机构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同时,我委将定期组织开展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最终结果将列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中。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32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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