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局按照规定在全市面向公众对《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意见征集,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19日征集,征集期间无群众意见反馈,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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