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淮南市城市公共货运停车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2023-08-30 11:00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2023725日至825向有关单位征求《淮南市城市公共货运停车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征集期间,收到16个单位意见反馈,其中无意见7条,有意见9条,均已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人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修改底图

2、优化中心城区概念表述

3、改善规划选址原则

4、套核三区三线关系

5、校核大通环卫及开发区停车场位置

6、梳理地块控规

7、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已采纳

 

2

交通运输局

明确危化品停车场建设条件

已采纳,规划说明增加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相关要求

 

3

城市管理局

1、符合淮南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

2、符合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具体项目征求城管意见

已在规划保障措施增加相关意见与建议

 

4

市林业局

1、原则同意该专项规划成果

2、规划涉及自然保护地、林地、湿地和林木采伐的,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已采纳

 

5

市生态环境局

提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套核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已采纳

 

6

潘集区政府

1、更新图件,将底图更换为三区三线套合图及国空规划

2、取消潘集综合枢纽停车场

3、取消田集大庄货运停车场

4、调整环卫停车场位置

前三条意见已采纳,第四条环卫停车场统一纳入环卫设施国土空间规划

 

7

大通区政府

1、大通综合枢纽利用现状征迁用地

2、大通工业园停车场向北移动至工业园三期地块

已采纳

 

8

经济技术开发区

取消永兴路北段的11号停车场

已采纳

 

9

谢家集区政府

取消周郢新村东侧大货车停车场

已采纳

 

10

市商务局

无意见

 

 

11

市发改委

无意见

 

 

12

市住建局

无意见

 

 

13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14

八公山区政府

无意见

 

 

15

高新经开区

无意见

 

 

16

田家庵区政府

无意见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