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3年一季度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3-04-05 15:30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2023年一季度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起草单位 公布日期 文件起草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正式印发
1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府〔2023〕2号 市地方金融局 2023年1月7日 2022年11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人员在认真研究省政府《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学习借鉴青岛、芜湖等地相关政策,并结合淮南实际情况,草拟了《淮南市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向各县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逐一研究讨论,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2年12月,《实施意见》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2022年12月,《实施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1月,《实施意见》提请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3年1月7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2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秘〔2023〕2号 市城管局 2023年1月13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绣花”功夫践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对标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体系》等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2022年5月份,市城管局牵头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市容环境实施方案》(初稿),2022年6月,在系统内部征求意见、组织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征求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续进行充实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不涉及 不涉及 经咨询司法局,该《方案》无须合法性审查。 2023年1月9日,《方案》提请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3年1月13日,《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3 关于印发淮南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淮府秘〔2023〕5号 市卫健委 2023年1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根据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1]8号),安徽省爱卫办、健康安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18号)精神,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全面推进健康淮南建设,推动我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淮南市健康促进中心于2022年12月起草了《淮南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形成。 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经过多轮修改完善,而后多次征求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经过市卫健委法制机构审核,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3年1月,《方案》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1月5日,《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4 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 淮府办〔2023〕1号 市科技局 2023年2月3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的通知》(淮府〔2022〕54号)精神,根据张志强市长的批示,市科技局在多次召开编制工作会议进行研讨和实地调研我市现有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起草了《淮南市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淮南市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各县区园区等部门意见建议,吸收并采纳了市委组织部的反馈意见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经局党组研究,形成《淮南市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 2023年1月按规定《送审稿》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平竞争审查。 2023年1月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2023年1月17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2023年2月3日以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淮府办[2023]1号
5 关于印发淮南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监管办法的通知 淮府办〔2023〕2号 市发改委 2023年2月9日 2022年6月,市发改委组织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对《关于印发淮南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监管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6〕111号)开展了文件后评估工作,并组织“惠民菜篮子”活动参与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对文件进行修订。
2022年底出台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淮府2022〕67号)要求对《淮南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监管办法》进行限期修订。
按文件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财政局等单位,深入研究新出台的《安徽省“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总结我市已有实践做法、充分借鉴兄弟地市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2023年1月,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2023年1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2月报市政府同意。 2023年2月9日以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6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淮府办秘〔2023〕4号 市经信局 2023年2月10日 市经信局积极与省亩均办对接,学习借鉴省亩均办《2023年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和市政协《关于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建议案》,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相关部门和县区(园区)座谈会,研究完善起草思路和注意事项,征求《工作意见》初稿意见。 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6日、2023年1月3日分别三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县区(园区)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2023年1月17日,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部分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并继续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3年1月28日,通过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2023年1月30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2月2日、2月5日,张志强市长两次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工作意见》送审稿进行了研究。2月6日,《工作意见》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通过。 2023年2月10日,《工作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7 关于印发淮南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23〕3号 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4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22〕15号)和市领导要求,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商讨起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并指定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开展起草工作;2022年12月上旬,经市民政局单位内部多次研究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2年12月上旬,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意见,12月9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政局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审查和市场竞争性审查,形成《淮南市推进基本养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3年1月,《方案》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2023年1月,《方案》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2月,《方案》提请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3年2月14日,《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8 关于公布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赋权清单的通知 淮府〔2023〕7号 市委编办 2023年2月16日 2022年11月,开展开发区放权赋能工作调研。
2023年1月9日,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坚持需求导向,征求市属3个开发区意见,汇总形成赋权事项初稿。
2023年1月18日,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关于市属开发区《赋权清单》意见。
2023年2月1日,再次征求市相关部门和开发区的意见。
2023年2月6日,经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
2023年1月17日,会同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开发区赋权工作相关事宜,形成《赋权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3年2月1日,组织17个市相关部门和市属3个开发区召开开发区赋权工作协调推进会,形成《赋权清单》二次征求意见稿。
2023年2月7日《赋权清单》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2月13日,《赋权清单》提请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3年2月16日,《赋权清单》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
9 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秘〔2023〕6号 市经信局 2023年2月16日 市经信局结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起草形成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过程中,市经信局分别于2023年1月4日、1月12日、2月3日三轮书面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园区)意见,1月28日召开了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
2023年2月2日下午、2月5日下午,张志强市长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市经信局根据会议要求牵头对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3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公平性竞争审查,无修改意见 2023年2月,市司法局完成了并完成了合法性审查,无修改意见。 2023年2月 6 日,《行动方案》经市政府第 3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2023年2月 16 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行动方案》(淮府办秘[2023]6号)。
10 关于印发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府〔2023〕10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2023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对原《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6〕58号)进行修订,起草了《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1月,征求了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有4个单位提出8条修改意见,其中,采纳7条,未采纳1条,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3年2月,《办法》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2023年2月,《办法》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2月20日,《办法》提请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3年3月6日,《办法》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11 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23〕7号 市残联 2023年3月27日 2022年11月,市残联在《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初稿。
2022年12月,市残联在单位内部组织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3年1月至2月,经过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3年3月,《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3月27日,《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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