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策】关于开展“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7:02信息来源: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持续推进全省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独具徽风皖韵的安徽旅游民宿品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皖美民宿”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依据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

二、评定等级

设“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两个等级。

三、评定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民宿经营单位均可向各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经各地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全省“皖美民宿”的评定工作。

全国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必须参评。

四、工作步骤

11月20日—11月30日,依据《“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各地做好评定工作摸底和动员等准备工作;

12月1日— 12月15日,依据必备项目达标评定细则和检查项目打分评定细则(另行下发),旅游民宿经营单位完成自评工作;

12月16日— 12月30日,各市上报“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推荐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12月31日始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评定工作,经公示后发布“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名录并授牌。

五、评定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组织开展“皖美民宿”评定工作,是推进我省旅游民宿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打造安徽旅游民宿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地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定为抓手,全面做好旅游民宿总体规模普查工作,组织发动旅游民宿经营单位积极申报。

(二)认真组织,提质增效。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各地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评定标准,遵循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真正把符合标准的旅游民宿推荐上来。各地文化和旅游局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内旅游民宿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为旅游民宿申报提供高效便捷的指导服务。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武洲 方徐

联系电话:0551—62999138

联系邮箱:kherzogx@163.com

附件:安徽省“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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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

(试行)

为持续推进全省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独具徽风皖韵的安徽旅游民宿品牌,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特制定此标准。

“皖美民宿”是指以安徽当地民居及周边资源环境为依托,能够为游客提供自然风光、地域风情与民俗文化体验,以住宿为主的接待设施。

“皖美民宿”包括“皖美金牌民宿”和“皖美银牌民宿”两个等级;一般需要民宿主人(旅游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或家庭成员直接参与接待,提供富有个性化、家庭氛围的接待服务,原则上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一、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

1 规范经营

1.1 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

1.2 经营场地应符合本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包括现行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在地民宿发展有关规划。

1.3 服务项目应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

1.4 经营者应定期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等信息。

2 安全卫生

2.1 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2.2 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要求,清晰、醒目。

2.3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符合GB 5603的要求。

2.4 应配备必要的防盗、应急、逃生安全设施,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2.5 应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2.6 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清洗、消毒等应符合GB 654的要求。

2.7 卫生条件应符合GB 37487、GB 37488的要求。

2.8 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持健康证上岗。

2.9 应根据当地政府要求配备预防突发性疾病所需的基本物资。

2.10 应及时清理垃圾,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分类放置,有污水处理设施,达到GB 8978的要求。

3 生态环保

3.1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应符合GB 5749要求。

3.2 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应体现自然生态、符合环保规定,达到GB 50016的要求。

3.3 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污水达标排放。

3.4 如提供餐饮服务,应采取避免浪费行为的措施。

二、等级评定条件

1.“皖美金牌民宿”等级评定条件

1.1 环境风貌

1.1.1 进入性良好,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1.1.2 周边生态优良,宜有良好的空气和水体质量。

1.1.3 环境整洁卫生,景观维护较好。

1.1.4 周边有品质较高的旅游资源。

1.1.5 周边宜有医院或医疗点。

1.1.6 周边宜有停车场,方便出入。

1.1.7 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2 设施设备

1.2.1 客房面积大小适宜,空间合理,功能完善。

1.2.2 有不同类型的房间供顾客选择。

1.2.3 客房应配备必要的家具,摆放合理、方便使用、美观舒适。

1.2.4 客房应有清洁舒适的床垫和柔软舒适的床上棉织品(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及床衬垫等)及毛巾。

1.2.5 客房应有清洁卫生的水壶、茶杯和饮用水。

1.2.6 客房应有有效的隔音降噪、遮光设施。

1.2.7 客房卫生间盥洗、洗浴、厕位宜布局合理。照明和排风应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24小时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

1.2.8 应有满足游客需求、布局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1.2.9 应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采暖、制冷设施,效果较好,各区域通风良好。

1.2.10 客房用品应有清洗、消毒场所,位置合理,整洁卫生,方便使用。

1.2.11 宜有与接待规模相匹配的公共区域,配置必要的休闲设施。

1.2.12 宜设有餐厅或周边附近有满足游客需求的地方特色餐饮。

1.2.13 厨房应有消毒设施,有与接待规模适应的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置放。

1.3 服务接待

1.3.1 各区域应整洁、卫生,相关设施应安全有效。

1.3.2 应有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1.3.3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游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1.3.4 拖鞋、杯具等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1.3.5 卫生间应定期清理,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1.3.6 宜提供餐饮服务或地方特色餐饮推荐服务。

1.3.7 民宿主人或家庭成员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1.3.8 能用普通话提供接待服务,穿着整洁,热情好客,礼仪得当。

1.3.9 应熟悉并推广当地文化和旅游产品信息。

1.3.10 应掌握并熟练应用接待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业务知识和技能。

1.3.11 应满足游客特色化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1.3.12 应保护游客隐私,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1.3.13 夜间应有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1.3.14 在围墙、出入口设置监控,画面清晰

1.4 社会效益

1.4.1 应为所在乡村(社区)人员提供就业或发展机会。

1.4.2 应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或提供特色文创产品销售服务。

1.5 皖美特色

1.5.1 景观特色

1.5.1.1 民宿建筑应体现地方民居特色。

1.5.1.2 民宿环境优美,应有乡土特色景观。

1.5.2 客房特色

1.5.2.1 客房内布局宜有观景休憩空间。

1.5.2.2 客房视野开阔,可俯瞰较大范围优美景致。

1.5.2.3 客房装修特色鲜明,应体现地域文化。

1.5.2.5 装饰布局舒适典雅,陈设精致,氛围浓郁。

1.5.3 项目特色

1.5.3.1 宜配备有公共活动空间。

1.5.3.2 宜提供亲子研学产品。

1.5.3.3 宜提供绿色农产品及其乡土活动。

1.5.3.4 应提供与目标市场相适应的配套服务项目。

1.5.4 服务特色

1.5.4.1 宜提供交通接送(往返)、讲解解说等服务。

1.5.4.2 宜提供代客购买土特产等便利服务。

1.5.5 乡土特色

1.5.5.1 公共区域景观小品宜体现地方特色。

1.5.5.2 装饰材料宜就地取材,体现地方性、生态性与文化性。

2 “皖美银牌民宿”等级评定条件

2.1 环境风貌

2.1.1 进入性良好,至少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2.1.2 周边环境应整洁干净。

2.1.3 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1.4 周围有一定的旅游吸引物资源。

2.2 设施设备

2.2.1 客房面积大小适宜,空间合理,功能完善。

2.2.2 有不同类型的房间供顾客选择。

2.2.3 客房应配备必要的家具。

2.2.4 客房应有舒适的床垫和床上棉织品(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等)及毛巾。

2.2.5 客房应有水壶、茶杯。

2.2.6 客房应有有效的隔音降噪、遮光设施。

2.2.7 卫生间照明和排风应效果良好,排水通畅,有防滑防溅措施,提供冷、热水。

2.2.8 应有方便使用的开关和电源插座。

2.2.9 应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采暖、制冷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2.2.10 设有餐厅,或附近有地方特色餐厅。

2.2.11 若配备厨房,应有消毒设施,冷冻、冷藏设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置放。

2.3 服务接待

2.3.1 各区域应整洁、卫生,相关设施应安全有效。

2.3.2 应有有效的防虫、防蛇、防鼠等措施。

2.3.3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游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2.3.4 拖鞋、杯具等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2.3.5 卫生间应定期清理,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2.3.6 民宿主人或家庭成员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2.3.7 能用普通话提供接待服务,穿着整洁,热情好客,礼仪得当。

2.3.8 应掌握并应用相应的服务技能。

2.3.9 应保护游客隐私,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2.3.10 夜间应有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

2.4 社会效益

2.4.1 应为所在乡村(社区)人员提供就业或发展机会。

2.4.2 应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或提供特色文创产品销售服务。

2.5 皖美特色

2.5.1 景观特色

2.5.1.1 民宿建筑宜体现地方民居特色。

2.5.1.2 民宿外围应有优美的乡村自然或人文景观。

2.5.2 客房特色

2.5.2.1 客房内布局宜有阳台等观景休憩设施。

2.5.2.2 客房宜视野开阔,可俯瞰优美景观。

2.5.2.3 客房装修风格特色宜体现地域文化。

2.5.3 项目特色

2.5.3.1 可配备有公共活动空间。

2.5.3.2 可提供亲子研学产品。

2.5.3.3 可提供绿色农产品及其乡土活动。

2.5.3.4 可提供与目标市场相适应的配套项目。

2.5.4 服务特色

2.5.4.1 可提供交通接送(往返)、讲解解说等服务。

2.5.4.2 可提供代客购买土特产等特色服务。

2.5.5 乡土特色

2.5.5.1 景观风貌能够体现地方特色。

2.5.5.2 装饰风格体现一定的生态与文化性。

三.评定办法与相关说明

3.1旅游民宿开业后可自愿申报等级评定,近一年应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原则上同一处民居、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报。

3.2 经评定合格可使用等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

3.3 评定实行退出机制,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等级:

a)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b)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

c)发生重大有效投诉;

d)发生私自设置摄像头侵犯游客隐私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e)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等级标准要求。

取消等级后满三年,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

3.4 “皖美民宿”等级评定环节,包括必备项目达标评定和检查项目打分评定两部分。

3.5 必备项目达标评定从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生态环保、环境风貌、设施设备、服务接待、社会效益等七个方面进行,达标评定是等级评定的前置环节,必备项目达标后方可进入检查项目打分评定环节。

3.6 检查项目评定分值包括基础条件评分和皖美特色评分两个部分。

3.7 基础条件评分分别从环境风貌、设施设备、卫生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

3.8 皖美特色评分分别从景观特色、客房特色、项目特色、服务特色、乡土特色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

3.9 “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等级评定设最低得分值,基础条件分值和皖美特色分值必须同时超过最低得分,才能达到相应的等级。

3.10 必备项目达标评定细则和检查项目打分评定细则另行下发。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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