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11:54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皖政办〔20235号),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3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

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增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1.健全农村地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国家总体布局、省级具体组织、市县配套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X波段天气雷达县域全覆盖和自动气象站行政村全覆盖建设。推进气象、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共建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和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技术体系。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应急广播系统精准对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能力,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水平。

各县、区

人民政府

市气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强化农村公共设施与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

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实施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乡村重点公共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和多雷击公共区域雷电防护示范工程建设。布设闪电定位仪和大气电场仪等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农村雷电防御科普宣传,提升农村雷电防御综合能力。

各县、区

人民政府

市气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转移能力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保险气象服务机制,强化农村基础设施、人身和财产保险气象服务能力,扩大保险产品供给。推动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天气指数保险产品推广、应用。强化高分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应用,提高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淮南银保监分局、

市气象局

二、提升智慧气象服务保障“皖粮”安全水平。

4.加强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能力建设

结合“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指南、标准,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站、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土壤墒情监测站、作物长势遥感监测站、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等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实现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全覆盖。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气象局

5.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推广农业生产过程气象条件智能监控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智能识别应用,加快发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构建分区域、分灾种、分作物的精细化粮食生产气象业务服务体系,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能力。

市气象局

市农业农村局

6.增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实施农业气候资源、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动态开展粮食作物产量气象预报,提高农业气象年景评估与预报服务水平。强化大豆油料扩种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气象服务。

市气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气象+”赋能乡村产业振兴

7.强化科技强农行动气象支撑

加大农业气象灾害致灾机理、风险评估以及重大病虫害预警等方面科研攻关。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的农业生产全过程智慧气象服务示范创建,建设我市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系统,加强智能数字农业气象业务平台应用,提升面向生产全过程的精细化服务能力。

市气象局

市科技局、

市农业农村局

8.打造特色农产品气候品牌

服务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淮南)建设。推介优质农产品申报“安徽气候好产品”,提升农产品品牌、效益。

市气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乡村气象旅游新业态

深入挖掘淮南乡村气象旅游资源禀赋,发展基于优质气候资源的乡村康养旅游、研学旅游、观光旅游,积极争创“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等国家气候生态品牌。推进“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创建工作,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气象旅游品牌,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气象局

四、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气象局

11.完善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机制,将气象服务纳入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推动气象服务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气象局

12.强化保障支撑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将气象服务保障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在项目立项、资金投入、政策配套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

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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