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11:1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考评对象包括哪些?

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寿县经济开发区、凤台经济开发区、毛集经济开发区、承担科技创新考核指标的市有关单位。

二、科技考评工作如何开展?

1.每年3月底各有关单位前将自评得分与自评报告报送市科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办公室)。

2.复核。市科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对各单位报送的自评得分和自评报告进行复核,每年4月中旬完成复核工作,上报市委、市政府。

3.通报。市科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排名、争先进位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两办名义下发至各有关单位。考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计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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