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皖营商环境办〔2024〕2号)精神,经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园区、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件:《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
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
省重点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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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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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全省一单”建设相关改革。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建设,及时发布年度版本。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行政事项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等。积极做好对第二批联动创新区赋权特别清单承接工作。 |
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2 |
强化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业务支撑。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更大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实现高频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同一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大力推广业务协同集成办理、跨区域通办等模式。 |
市数据资源局、市委编办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 |
3 |
优化完善线下涉企政务服务。以开发园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健全企业服务专区,推动审批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巩固提升线下综合服务效能,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从繁杂向简单转变。 |
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9月底前 |
4 |
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赋能。深化政数融合,聚焦“极简审批、极优服务”,紧盯政务服务事项和涉企政策查询、申请、受理、审批、反馈等全流程核心环节,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数据资源深度赋能政务服务,推广综合窗口智能助手、全省通办系统、长三角政务地图、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等便利化应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8月底前 |
5 |
建立政务服务感知系统。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紧盯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标杆水平,畅通政务服务“好差评”“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监督员等评价体验渠道,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效能无感监测评估,系统收集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持续迭代升级。 |
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9月底前 |
6 |
加快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率、建设数字政府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推进关联事项联动审批、集成办理,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政务服务体验。 |
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7 |
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度。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利用“精准推送”“征纳互动”等多种渠道直达快享经营主体。 |
市税务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8 |
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质效。在税务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统一的上下链数据标准,促进政府部门间数据互信互享,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税事项“一链通办”,大力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工作质效。 |
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9 |
进一步优化口岸服务。聚焦企业需求,综合施策改进服务,大力推动智慧口岸建设,提升港口作业效率,推动无纸化报关、强化作业协同,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对标学习沪苏浙做法,配合建设“单一窗口”中介评价功能平台。 |
市商务局、淮南海关、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0 |
深化“1+N”惠企政策清单体系建设。站在方便企业、公正透明的角度,推动政策供给、宣传解读、后续服务等全流程改革,建立健全“1+N”惠企政策清单体系,按照精准化、颗粒化要求进行拆解,全量及时录入“皖企通”平台,由市数据资源局集中统一发布、多渠道推送,持续强化政策专业性解读宣导。推动完善“皖企通”服务功能,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免申即享”工作,集中展示、精准推送各类政策服务办理进度、兑现资金情况等,进一步提升易用度、获得感。 |
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二、加快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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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进一步提升新兴产业急需项目相关审批速效。按照“极简、极快、极便”要求,推动发展改革、能源、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针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急需项目,建立健全项目联审机制,统一备案流程、备案材料、建设要求,最大幅度简化材料要求,最快速度审批核准,最大限度便捷企业建设运营。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住建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8月底前 |
12 |
加大金融服务支撑。围绕引导信贷投放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提升,持续加强信贷运行监测调度和监管提示,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信贷情况按月监测、调度。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构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适时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推动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3 |
持续健全项目要素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发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作用,拓宽丰富“有效投资E服通”应用场景,对省级调度项目100%开通“问题直通车”,推深做实“1+10”(1个线上常态化推送平台,10场线下专题对接活动)项目融资对接,按省部署完成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金投放,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产业项目,推送一批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4 |
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争创合肥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健全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长效机制。开展“标准地”改革成效评估,推动“标准地”改革向服务业领域延伸,向开发区代管区域延伸,推动扩大“工业上楼”试点。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5 |
持续提升用能服务水平。应用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全面推广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全力保障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同时,持续靓化“皖美办电”品牌,推广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开门接电”服务等,推动接电更快捷;在试点区域实现用电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接入等,推动用电更经济;试点推进“工商变更+用电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及深化“物流式办电”新模式应用等,推动办电更便利;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等,推动供电更可靠。 |
市发展改革委、淮南供电公司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6 |
优化人力资源供给服务。按省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按照“查帮一体”原则,全力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7 |
推动土地要素配置更加精准有效。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全程包保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保障各类有效投资项目用地计划需求、提高审批备案效能、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等工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三、加快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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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排查整改。围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大力推进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壁垒、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妨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市场采购等重点问题整改落实。聚焦招商引资过度承诺、“内卷”同质化竞争严重等突出问题,加大排查力度,持续推动整改提升。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19 |
深化“审管”联动改革。聚焦商事制度改革存在的数据标准不一共享难、准入容易准营难、登记住所失联监管难、虚假认缴履责难等问题,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加强审管衔接,理清事前与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明确综合监管事项的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全链条责任,推动“审管”联动改革持续深化。 |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20 |
做实做细民营企业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10+N”就业服务等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各项求职招聘活动,着力打造“2+N”招聘等安徽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高效对接平台。持续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服务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持续推动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民营企业被挤压发展空间、企业不良信用记录难以修复、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整改。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人才工作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1 |
更大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围绕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大力开展“益企赋能”服务企业活动、“助企纾困、服务有我”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2 |
协同提升长三角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协同沪苏浙,全面落实《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发改法规〔2022〕1562 号),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协同推动长三角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有效提升。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四、加快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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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动《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研究制定相关细化配套制度,完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实施等工作,健全完善以条例为主干、以配套立法为支干、以各类政策文件为补充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24 |
高标准推进淮南创新法务区建设。强化法商产业融合,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淮南创新法务区建设,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法律服务新高地。 |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5 |
持续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按省部署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研究,落实《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按省部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机制。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配合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协同治理。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6 |
建立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总结拓展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成果,及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推进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检查,坚决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全面清理涉企“挂案”,助力企业信用修复,推动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 |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7 |
鼓励支持柔性执法。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健全完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工作机制,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针对性解决“一关了之”“一罚了事”等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问题。深入开展“法院院长接访企业家”“企业家约见检察长”“警企恳谈会”等活动。 |
市司法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五、加快打造践诺守信的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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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高质量推进“信用淮南”建设。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健全政务诚信监测预警体系,推动政府履约践诺,深化政务失信治理,实时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
市发展改革委、市中院、市司法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29 |
深入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以“提标、扩面、增效”为重点,更大力度深化政府履约践诺排查整治,全方位清查政府系统履行给付义务情况,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以更大力度起底化解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采购投资等方面“说到做不到”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欠账清欠到位,打造“一诺千金”的诚信政府。 |
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30 |
实施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培育新增5000家A级纳税人、环保诚信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3750个主体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完成1250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动态清零”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全面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31 |
全面推广“信易贷”模式。加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破除数据壁垒。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推动各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32 |
做好涉企舆情稳妥处置。推动建立健全涉企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社会舆论引导,高度关注涉企负面舆情,及时做好发现、预警、处置、回应、引导等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谣言冲击企业品牌、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等情况,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 |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六、对标一流推进改革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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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推动《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落地见效。对照一流标准,制定实施《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深入开展一流营商环境创建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34 |
深化应用创新示范区改革举措。紧盯准入准营、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修复等关键领域,持续深化“极优服务、极简审批、数字赋能、制度保障”改革,学习转化在全省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小切口”实现突破。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35 |
推进企业诉求“挂号制”。落实企业诉求“挂号制”相关重点工作安排,建立企业诉求“挂号制”总平台,持续优化企业问题诉求限时办结、逐级分办、提及督办等工作流程,统筹做好各市、省有关单位企业“挂号”诉求办理情况考核、评估等工作,加快实现“企呼政应、接诉即办”。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36 |
开展末端问题治理,推开解决“一类问题”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末端治理,推动涉企服务、审批、执法进一步优化,及时查纠、归集通报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推动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系统性构建解决“一类问题”工作机制,加快实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建立健全“一类问题”归集交办、调度反馈等一体化全流程工作闭环。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37 |
配合完善营商环境评议评价方法。持续跟进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情况,配合完善省评价指标体系,并及时做好我市参评相关工作。规范开展季度评议、年度绩效考核,更好发挥以评促改、促优作用。紧盯全省一流标杆、常态化对标沪苏浙,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动态优化,全力争创更多全省标杆。 |
市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38 |
更大力度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与闵行建立对标学习机制,加强涉企问题分析,强化激励引导,大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
市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七、完善体系深化“双招双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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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完善产业专班工作体系。按照省、市《进一步提升“双招双引”质效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巩固提升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体系功能,加强省、市、县联动,引导各县区园区、各部门按照空间布局强化项目招引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 |
市投促局、市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40 |
动态更新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推动各产业专班动态更新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等,定期发布产业发展白皮书,实现“双招双引”路线图不断升级。 |
市投促局、市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41 |
突出招大引强和外资招引。聚焦吸引外资优环境,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省部署持续开展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清理工作,确保内外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同等权利和机会。落实支持利润再投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认定办法和政策措施,构建更具吸引力的政策体系。 |
市商务局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2024年11月底前 |
42 |
推动各驻外办事处招大引强。推动驻外办事处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城,高效对接省市有关单位,加快推动项目签约落地。 |
市驻京联络处、市驻沪联络处、市投促局 |
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43 |
推深做实“落地算数”项目落地监测评估。按季开展新兴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统计监测,完善项目落地统计监测指标、优化监测评估赋分方式,突出实物工作量,及时准确反映新兴产业项目落地情况。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