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策】淮南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作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建设制造强国为战略重点,助力提升工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担保支撑。
(二)工作要求。深刻领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定位和重要意义,把担保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综合考虑我市制造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积极探索研究符合其发展阶段特点和需求的担保产品,合理确定融资担保额度和担保费率,为其提供差异化、综合化担保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科技型中小制造企业的支持,聚焦制造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不断优化担保支持方向和结构。
(二)突出支持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水平及质量,探索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创新型、多元化融资服务,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加强对核心基础零部件等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制造业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融资担保领域发展实际,确定以下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2024年全市新增制造业融资担保金额24亿元以上(其中:淮南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低于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以上。
(二)远期目标:自202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新增制造业融资担保金额增长不低于10%,至 2027年底,全市新增制造业融资担保金额32亿元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围绕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确定规上工业、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上市后备、拟申规、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制造业企业,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支持范围。
(二)担保额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融资担保需求在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采取“见贷即保”,免除抵质押反担保要求;对融资担保需求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企业,灵活设置反担保措施,确定担保额度;对融资需求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通过市、县(区)融资担保机构联保方式予以支持。
(三)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四)提高效率。担保机构落实承保审核责任,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审核流程、提高承保效率,按市场化原则对业务申请从快承保、能保尽保。见贷即保类业务,2个工作日内向合作银行出具是否同意担保意见;尽职调查类业务,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提供担保支持。除担保费外,不得收取企业其他费用。同时做好保后管理,确保政策精准生效。
(五)降费让利。上述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0.7%,同级财政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1%予以补齐(最高补充0.3%),补助金额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持股比例确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3%,市财政按1% 予以补齐。
(六)风险分担。担保机构内部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履责的,发生代偿后,同级财政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担保机构实际承担风险责任的50%进行再分担,分担金额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持股比例确定。符合上级有关尽职免责机制的,原则上不予追究单位及其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财政部门和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刻领悟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积极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细落实。制造业领域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创新担保品种。担保机构积极对接银行,研究推广新的业务品种,聚焦制造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用好用足现有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帮扶前期信用良好、暂时遇困的企业,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风险防控。担保机构严格落实保后管理,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期实地考察企业经营情况,掌握企业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出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举措,与合作银行联合联动,进行妥善处理。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两年。此前印发的文件涉及淮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