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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升级创业淮南行动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升级创业淮南行动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6611


支持升级创业淮南行动若干举措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升级创业淮南行动,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举措。

一、加力汇聚创业主体

(一)大力吸引来淮创业

1.精准开展招商引流。聚焦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面向全国优质创业项目和高层次人才,重点加强与合肥、长三角等地区的对接合作,每年举办专题招商推介活动10场以上,建立意向项目台账,实行“一对一”跟踪对接、“点对点”精准服务,推动意向项目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持续推动“淮才可遇”品牌建设,组织开展“人才安徽行”“招才引智高校行”“青年学子家乡行”等系列活动,系统推介淮南市情禀赋、产业优势与优质创业环境,深入宣讲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广泛引导、吸纳外地各类青年来淮创业就业、扎根发展。每年举办招才引智等各类活动5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3.优化城市承载环境。深入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持续优化市容环境、完善市政配套功能、焕发城市生机活力,全面展现整洁宜居、宜业宜创的城市形象,打造创业友好型城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丰富新业态消费场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激发城市商业活力,增强城市对来淮人才的吸引力、集聚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积极引导留淮创业

4.落实创业激励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税收优惠等创业政策。其中,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对辅导其成功创业的创业讲师,按照规定给予服务补助,全方位引导高校学生留淮创业、安心发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5.强化高校创业服务。鼓励在淮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支持各类院校配备专业创业讲师,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问诊等创业服务,根据服务人数、工作成效和运营成本等,按规定给予补助。每年服务高校毕业生1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优化孵化载体保障。市、县(区)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面向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用于登记不超过3年的存续创业主体入驻。依托创业孵化载体完善培训、孵化、融资、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进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三)全力支持回淮创业

7.搭建回淮创业桥梁。依托异地淮南商协会建立服务站,重点引导上海、合肥、南京等地淮南商会发挥资源优势,联动重点招商组,聚焦浙东等产业高地,每年举办回淮创业招商推介活动10场以上,宣传淮南营商环境与投资机遇,通过项目合作、学术交流、聘任兼职等途径引进创业项目,积极招引亿元以上徽商回归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8.培育乡村创业主体。发挥淮南乡村特色产业研究院、大豆产业研究中心作用,支持科技人才来淮返淮创业。鼓励重点农业产业企业负责人、本土能人、农创客等群体参加创业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创业带头人。每年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开展返乡观摩活动。每年春节、高校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淮南籍企业家、技能人才、农民工以及高校毕业生,参观我市新兴产业聚集地、骨干龙头企业、重点招商企业和重大建设工程等,直观感受家乡面貌。每年开展返乡观摩活动10场以上,进一步激发返乡人员在家乡干事创业的热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工商联)

(四)全面服务在淮创业

10.开展“创业满淮 青春小店”活动。招募一批在淮青年主理人,打造“小而美”爆款IP网红门店。搭建青年交流平台,联动高校,开展探店打卡、实践体验等活动,共建社群生态。每年开展优秀创业青年交流、培训等活动5场以上,推动行业青年实现资源互通和友好交流。(牵头单位:团市委)

11.提升创业能力水平。聚焦创业者多元需求,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短视频剪辑能力培养等培训,推荐优秀企业家参加未来新徽商特训营、新徽商培训工程等活动,助力创业者提升项目选择、企业管理、数字化经营等能力。每年培训5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

12.下沉基层创业服务。建立创业淮南活动月历,开展“源来好创业”等资源对接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坚持就近便利、便民服务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阵地作用,依托三公里就业服务圈,推动优质创业服务资源下沉延伸。常态化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普惠服务,每年开展基层创业服务活动10场以上。积极摸排登记辖区内创业主体、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建立创业主体台账,动态梳理收集创业经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畅通市、县(区)、乡(镇)三级对接联动工作,帮助创业者纾困解难,不断优化基层创业服务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增强创业主体动能

13.深化“双招双引+创业”融合。围绕我市9567”重点产业开展双招双引,重点引进龙头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与优质市场主体。依托双招双引落地的重点产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培育价值链,开放配套协作、服务外包、新业态培育等创业赛道,引导中小微创业者围绕龙头企业上下游开展配套创业。(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推动“科技成果+创业”赋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创业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省科技攻坚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按项目总投入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深入实施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案,参与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南分市场建设,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构建创新服务体系。依托安徽“双创汇”等平台,每年举办对接活动3场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强化“人才培养+创业”支撑。每年发布产业人力资源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导创业人才向重点产业领域集聚。推广“职业技能+创业”,引导技能人才利用专长自主创业。畅通科研人员创业通道,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常态化开展“科技副总”推荐聘任工作,高质量选派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每年引育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推进“OPC+创业”模式。简化OPC企业注册流程,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平台提供OPC一站式服务,为OPC创业者提供企业设立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集成服务。将人工智能训练师纳入就业技能培训急需紧缺职业目录,补贴标准上浮20%。鼓励参加人工智能训练师等级认定并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打造创业载体平台

17.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重点推进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示范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等平台载体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创业载体,按规定给予补助。加强创业平台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形成“孵化—成长—反哺”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

18.拓展多元创业空间。依托创业楼宇、特色街区等载体,持续拓展多元化创业发展空间。依托步行街、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等场景,深度融入创新创业元素,聚力打造机制灵活、业态丰富、场景多元的青年创业集聚街区,培育12家特色创业街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

19.提升科技孵化器服务能力。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支持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孵化服务功能,提升孵化成效。支持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中试基地申报省级平台,推动孵化器服务功能升级,为创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中试试验、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每年孵化企业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深化升级工作机制

20.健全创业推进机制。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明确责任分工、量化工作指标、细化推进举措,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创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有关单位)

21.完善创业落实机制。市人社局牵头制定任务清单,市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市人社局按季调度各单位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汇总研判、督促推进,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有关单位)

22.优化创业评价机制。建立以创业成效为核心的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一次评估研判,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动态调整优化工作举措,持续提升创业工作质量和水平。对优秀民营企业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典型进行表扬,营造尊商重企、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有关单位)

以上政策举措自20267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1231日。国家、省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