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加入收藏
首页
  • 首 页
  • 领导
    之窗
  • 政府
    信息公开
  • 皖事
    通办
  • 互动
    交流
  • 走进
    淮南
  • 政府
    数据
  • 政务
    新媒体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大通区人民政府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灾害事故救援 > 灾后救助
政  策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部门乡镇
      平台链接
      • 搜索位置
      • 匹配度
      • 排序
      • (2022年1季度)本行政区内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情况的说明 2022-04-26
      • (2022年1季度)关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2022-04-26
      • (2022年1季度)关于救灾物资分配、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开展情况的说明 2022-04-26
      • (2022年1季度)救助款物通知及划转情况说明 2022-04-26
      • (2021年4季度)关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2-01-14
      • (2021年4季度)关于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及对象确定的情况说明 2022-01-14
      • (2021年4季度)关于救灾物资分配、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开展情况 2022-01-14
      • (2021年3季度)关于救灾物资分配、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开展情况的情况说明 2021-11-29
      • (2021年3季度)关于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及对象确定的情况说明 2021-11-29
      • (2021年3季度)关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1-11-29
      • (2021年2季度)关于救灾物资分配、因灾倒损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开展情况的情况说明 2021-06-09
      • (2021年2季度)关于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及对象确定的情况说明 2021-06-09
      • (2021年2季度)关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1-06-09
      • (2021年1季度)关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1-04-12
      • (2021年1季度)关于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及对象确定的情况说明 2021-04-12
      分页
      • 页面纠错
      主办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维电话:0554-5369112
      Email:[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一楼111室邮编:232000
      皖ICP备17009857号-1 皖公网安备 34040002000001号网站标识码:3404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