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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良运用“三大法宝”建立发展凤台县抗日根据地

2019-09-11 08: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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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7月10日,豫皖苏区党委派陈元良以巡视员的身份,对凤台县党的组织、抗日斗争和敌伪情况进行调查。随后陈元良将调查情况向淮上地委作了汇报并电告了区党委。经豫皖苏区党委决定,改组原中共凤台地下县委,决定组成由陈元良任县委书记,张太冲、马莲衣为委员的县委,同时决定成立凤台县抗日办事处,张太冲任主任(后改县政府任县长),调八路军四纵六八八团二营一个营的兵力,由当时的副团长冯志湘(后任团长)亲自率领进驻潘集,协助县委做好开辟工作。
  陈元良在艰苦困难的条件下仓促上阵。但由于他善于学习,党性原则强,作风修养好,能充分的掌握运用党的建设、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的三大法宝,并主动团结协调和维护行政、军事领导,以身作则,带动大家共同战斗,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把根据地建设的生机勃勃卓有成效。
  一、注重抓好党的建设
  1940年9月,在建立县、区领导机构的同时,陈元良注重抓党的建设,开展整党活动。具体做法:先集中党员统一动员报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重新登记,特别要求每个党员对组织要忠诚老实,要实事求是的将自己在白色恐怖下的政治表现在登记表中填写清楚,交由组织审查;在审查的过程中,利用党员都是本地人,相互知根知底,背靠背相互评议。组织上既看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又看现实表现,客观的分析每个人的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结论。对在恶劣环境下能继续坚持斗争的委以重任,留在县级机关部门任职或担任区委书记;对虽未长期坚持斗争,但没有叛变自首,给予充分信任,根据能力安排适当工作;对被捕入狱虽办了形式上的自首,但没有出卖组织或同志,出狱后又继续为党工作,可先分配行政工作,经过一段时间考验后,可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对于叛变投敌,出卖组织和同志造成损失的,一律坚决清除出党;对不起作用的挂名党员,劝其退党。这样既稳定了当时的局势,又纯洁了党的组织;既增强了党的团结,又提高了党的战斗力;既教育了全体党员,使其提高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又促进了政权建设和多项中心工作。其次,结合整党对干部队伍进行了一次很好的纪律整顿和教育,全县通过纪律整顿,撤换了八名思想不坚定、生活腐化的乡干部和20名工作敷衍不负责、不称职的保长。对芦沟、泥河乡干部贪污、舞弊行为,进行了清算和说理斗争。整党后期,还制定了党政干部九条纪律。即:1、勇敢作战不投降、不妥协;2、讲民主密切联系群众;3、讲廉洁不谋私利;4、讲团结互相帮助;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6、执行请示汇报制度;7、定期检查工作……根据地的广大群众对这些非常拥护。通过整党中的党课教育和当时多项实际工作的考验,侧重在青壮年积极分子中又发展了一批党员,壮大了党的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到1940年底,全县建起了五个区委、23个乡、41个党支部,党员总数由200多人,发展到507人。全县上下区、乡、保(村)都建立了党的组织,充分的发挥了党的战斗堡垒和核心领导作用,有力的保证了根据地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紧紧抓好武装建设适时开展武装斗争
  开辟根据地时,主力部队派驻一个营约200多人的兵力,协助开展工作。在这样一个面积有630平方公里20万人口,形势处于混乱复杂而动荡的县,依靠主力部队的兵力要应对敌、伪、顽匪的破坏骚扰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县委在建立根据地的过程中,首先在当年8月就组建了县保安大队和一、二区两个武装中队,共有脱产武装力量500多人枪,还组建了乡级不脱产的农民自卫团1万多人。利用革命的武装,因势利导机动灵活地开展武装斗争,稳、准、狠地打击敌人,保卫人民,保卫发展红色政权。
  1940年11月在平家滩阻击日军汽艇,打死日军2人,缴获一船军用物资;同年12月在架河苏涂村全歼日伪绥靖六团,缴获敌长短枪200多支,活捉了伪团长杨立言、副团长王寿之;1940年春节期间歼灭了杀害我党我军干部、抢走我乡政府12支长枪走向反革命的反动红枪会,击毙了匪首尚四猴子和王三滑子。多次适时围剿周边土匪强盗,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定社会秩序,深得人心。
  三、认真贯彻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后,民族矛盾突现为主要矛盾,国内的阶级矛盾和各派别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则变为次要矛盾。为了团结一切爱国力量和进步人士共同救国,实现共产党联合各界共同抗日的主张,党中央制定发布了“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执力”的方针。以陈元良为书记的凤台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县委,认真执行这一战略方针。
  第一,在县委领导下,成立了“三三制”的统战专门机构行政委员会。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作为党在根据地团结各界人士共同抗战的机构,经常召开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各种侵华罪行,号召广大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团结起来打败日本侵略者。一些开明的地主、绅士除向农民减租减息,还积极捐粮捐款,主动献出自家的枪支弹药。县委通过行政委员会,对其中突出典型的人士予以表扬鼓励,还有的被安排在区、乡政权机构和有关部门工作。曾担任过短期伪保长的杨士瑞,自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一直积极工作,就安排他担任了潘集乡副乡长(后随党和政府转移,新中国成立后系副厅职务),有效地激发了各界人士共同抗日的热情和积极性。
  第二,严格执行宗教政策,认真保护宗教利益。1940年8月组建二区时,区机构就设在太平集回族清真寺里,县、区领导同其上层人士建立起良好的关系,通过实际接触,严佑林、吕长新两位阿匍觉得共产党政府不但尊重回族一切风俗习惯,而且对他们个人也很敬重。为此,他们积极拥护我党抗日主张,为我们办了不少好事。如腾出教堂和院子,为我二区政府保存看护好十几万斤公粮。在戴桥战斗中,我县委女委员巴方等三人被敌俘去,阿匍严佑林以宗教人士出面,四处奔波设法迎救,坚持巴方等是太平集回民,去戴桥是走亲戚的,终使巴方等安全释放回归。 
  第三,对社会上层人士开展统战工作。陈元良县委书记兼任县行政委员会主任,多次以县行政委员会的名义给国民党风台县县长戚皖北和较有影响的绅士杨开山、廖多拐等写信,劝导他们以民族兴亡为重,参与抗日救国。
  第四,正确果断地处理红枪会问题。为建立抗日民主政府,于1940年7月说服动员红枪会头人王三滑子(原名王鹏飞)让出潘集街上地盘驻扎军队,一度相处很好。后来其与敌勾结,杀害我党干部并抢去我乡政府枪支,几次警告教育无效,经请示上级党委,果断予以处置,击毙匪首二人,宣布红枪会解散。所有这些都得到根据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的拥护。
  在凤台县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以陈元良为书记的县委,坚持采取以党的建设为主线,打击伪顽匪为主要战斗任务,以认真执行统一战线政策凝聚人心,团结各界各阶层共同抗日救国为推动力,紧密结合实际,适时有效的安排各项需要开展的工作,使财政税收、生产救灾、支援前线、开展文化教育、发展农业生产、兴修农田水利等工作都取得明显成绩,在全县范围内到处呈现军民团结积极抗战,热火朝天发展生产的大好局面。后人每当忆起这段光辉历史时,都非常欢畅、开心,对县委书记陈元良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