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淮南八项措施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企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21 09:59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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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实打实”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企持续发展

为扎实做好 “菜篮子”产品稳价保供工作,淮南市采取8项措施,在疫情防控应急期间,有效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支持蔬菜生产。

积极调运和保障蔬菜种子,指导育苗企业有序开展种苗集中生产供应,及时为种植户提供种苗,力促及早播种定植。疫情防控期间,新建成20亩以上设施蔬菜生产的,每亩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补,单户补贴不超过5万元。

二、支持肉禽蛋生产。

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增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照新增能繁母猪每头100元给予补助,每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新增年屠宰能力500万只以上的禽类屠宰加工场(厂),每场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三、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积极组织生产企业、经营主体与超市(社区、电商平台)进行对接,发挥电商企业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引导主副食品供应模式创新、渠道多元,开展配菜、订购等个性化服务,发展新零售和不见面销售。做好学校、大型厂矿企业供应安排。

四、支持“菜篮子”冷藏设施建设。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建冷藏设施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购买冷藏运输车辆总价1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车总价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进一步建立健全特殊时期生活物资政府储备制度,继续做好储备肉投放工作,储备冻猪肉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的10%左右。

五、开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

全市布点建设的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在选址合理的情况下,临时性的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六、支持农业企业复工复产。

积极组织食品、农副产品(含蔬菜及粮油、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复工生产,加快恢复产能。鼓励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吸纳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编制发布返乡创业农业项目目录,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乡创业。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上企业与餐饮、住宿等行业用工富余企业开展企业间用工调剂,积极解决用工难问题。开展农业“互联网+职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推送一批在线培训课程。

七、保障绿色通道安全通畅。

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生产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及时为需要免费和通行的企业开具调拨和转运证明,运输车辆凭证免收全程及返程空载通行费,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政策。

八、加强商品价格监测。

完善粮油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加强对农药、肥料、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供应,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建立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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