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和第51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1-10-26 11:22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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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10月28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陈儒江主持

10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儒江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第5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涛,副主任李国利、赵期中、朱平、沈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研究决定10月28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淮南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0年度淮南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人事任免案;对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述职评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命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关于2020年度淮南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关于对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调研报告的汇报,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寿州古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初审意见。 

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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