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十六届市政协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任命:
夏巨志同志为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杨少军同志的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鲍正升同志的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张传猛同志的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颜于宝同志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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