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

发布时间:2022-01-06 14:35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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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官的量刑建议。”2021年12月30日,寿县人民检察院、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据《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分别对相关案件进行认罪认罚协商,承办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等,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具体的刑期计算过程作了详细的说明,经过充分协商后,犯罪嫌疑人均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当天认罪认罚协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人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封存留档。这也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据了解,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推进会,及时组织学习研究此项规定,并在全市积极探索试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优化认罪认罚控辩协商流程及协商过程中检察官用语,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根据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的流程制定,从同步录音录像告知、辩护权保障、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等九个方面,为控辩协商过程中检察官用语提供范本,并迅速召集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开设专班集中学习。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建章立制的方式对认罪认罚协商过程进行规范,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更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于辩护权的尊重。“我们将继续就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深入探索与实践,进一步完善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公信度。”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通讯员 王来勇 记者 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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