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社会组织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20 14:40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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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经济报、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工商导报、安徽法制报,人民数字安徽、中安在线等省级驻淮媒体,市内媒体有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晚800,本场发布会由市新媒体中心进行网络直播。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如何?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淮南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黄元胜,淮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赵璧介绍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黄元胜作主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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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元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交流,也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注、支持和报道。首先,我就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单介绍。

  一、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文件;2017年9月,出台了《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7]60号)文件,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以及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2012年,我们就已经开展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目前,市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130家,其中社团9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家。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将6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做好服务,并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市级社会组织共513家,其中社团30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9家,基金会2家。

  (二)加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提高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覆盖面。

  一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市民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民政局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淮财综[2017]918号)文件,完善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流程,近年来,先后投入70多万元向10余家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二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淮南市民政局2012年出台的《淮南市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关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取消了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批(取消了业务主管单位),也为县区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县区民政局积极指导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从验资、准备材料、办理社团登记、机构代码登记到开立银行基本户等各个环节都予以详细指导。为社区社会组织履行职能提供项目策划、能力培养等优质服务,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九年来,市局共投入266万元,资助成立了124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三是结合省、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在全市10个县区,每个县区一个乡镇、街道的一个社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探索,要求每个社区至少成立10家社区社会组织,该工作推进有序,效果良好。

  (三)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2012年8月,出台了《淮南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淮民[2012]122号)文件。从2012年开始,我市分类制定评估指标,组织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对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对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并对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的奖励经费。截止目前,全市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共44家,其中:5A级社会组织9家,4A级社会组织9家,3A级社会组织21家,2A级社会组织3家,1A级社会组织2家,共给予一次性的奖励经费共52.5万元。

  (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随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的增加,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显得更为迫切,为此,2014年在市委组织部的重视和指导下,经市民政局党委批准,在全省率先建立淮南市社会组织党委。我们制定了《淮南市社会组织党委2021年工作要点》,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坚持标准,分类管理,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单独组建率和党建指导工作。我们直接登记和脱钩的社会组织103个,已单独建立党组织30个(其中包括8个功能型党支部),联合组建党组织6个(覆盖社会组织17家),共涵盖社会组织47个,组建率达45.6%。积极协调市委非公工委派驻党建指导员5人,联系社会组织27家,实现了市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今年3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党支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进一步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把握大势大局、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标志着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

  (五)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工作,今年5月,开展了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了“全市进一步打击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成效显著,有效压缩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做到露头就打,稳、准、狠。保护合法社会组织利益,绝不能受到非法社会组织的侵害,打非工作形成常态。

  7月,我局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紧盯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四类15项突出问题,根据违规具体情形确定相应的处理举措。建立工作台账,结合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和“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等,确保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8月,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社会组织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工作任务和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年检工作,重点整治不年检、不活动、失联的社会组织,激发全市社会组织活力。

  (六)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2020年,在制定的社会组织管理局年度工作要点中,重点提出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坚决助力打贏脱贫攻坚战。动员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专长,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2020年3月,召开了市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以上单位和18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同时我们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的领导到场,为大家进行政策解读和动员讲话。会后,我们积极和市电子商务协会进行了对接,依托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开通网上“扶贫商城”进行消费扶贫工作。

  二是4月份,按照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社进百村”活动,我市积极申报了两家社会组织参与该活动,4月28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带领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市养老行业协会,分别到寿县的大顺镇新集村和张李乡孙庙村进行了对接和帮扶。

  三是在去年开展的社会组织就业扶贫积累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我们继续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安排我市潘集区大庄村3户困难户到医疗机构、家电维修等单位工作;市国立掌部医学研究所成功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并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我局组织召开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新暨脱贫攻坚智库座谈会”,邀请腾讯公益旗下的“祥云慈善基金会”参与并捐赠暖心包402个,价值64000元;同时,还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参与由抖音淮南区主办的“短视频直播开拓市场研讨交流会”,为社会组织更好的参与脱贫攻坚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平台。

  (七)发挥部门优势,推动各有关社会组织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去年开展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我们继续利用社会组织的优势,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独特优势。市美发美容协会于今年6月份,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前往潘集芦集敬老院,为老人义务理发、修指甲以及力所能及的事;今年高考之际,市义工联合会,组织近20辆高考爱心车从淮南的不同地方发车,身穿义工联合会的志愿者马甲,为淮南市各高考考点的参考学生无偿提供助考服务;今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淮南市新时代公益服务志愿者联合会联合淮南市第十五中学在学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的法治讲座;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淮南市家庭教育学会”联合“淮南市健康管理协会”,组织部分孤困儿童前往田区机械公民乐高机器人活动中心参观体验,为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建立自信,开阔视野,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儿童节;今年4月,市温州商会通过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建立以商招商,以商引商的招商引资工作平台,争取吸引更多的优良资本落户淮南,充分发挥商会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与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同前往浙江省温州市,浙江天龙集团实地考察,洽谈项目对接事宜。

  (八)积极发动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2020年初,疫情突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市民政局党组统一调度和指导下,高度重视发动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1月22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出台了《淮南市社会组织应对新冠疫情预案》,并于1月25日我市出现第一位患者时启动预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了《给全市社会组织的一封信》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党委几位委员分头指导,党委所属的36个党支部积极响应。元月31日,我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倡导发起了52家社会组织的《联合倡议书》。2月15日零时,市民政局联合淮南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在全省率先开通了第一家24小时疫情心理咨询和援助热线。2月20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了《淮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有序引导企业复工复产的倡议书》。明确提出了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引导会员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3月3日发出了《淮南市社会组织“学习雷锋见行动、抗击疫情做贡献”倡议书》,倡议全市各社会组织把党建工作和疫情防控、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用雷锋精神抗击疫情、传播爱心。疫情防控阶段,各社会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实际效果,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始终把“引导、动员、协调、宣传”做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期间组织了多次大型的公益活动。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被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官方网站采用信息三十余条,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安徽省电视台、淮南电视台、《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淮南日报》等诸多主流媒体也进行了宣传报道。

  (九)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汛工作。

  闻“汛”而来快速响应,2020年7月,淮南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引导动员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86号),要求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体现出社会组织的"四个服务"的理念和价值。通知下发以后,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响应,积极踊跃地投身于防汛救灾。如:市电子商务协会党支部和市跨界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联合组建救援服务队,第一时间奔赴此次受灾较重的寿县三觉镇,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安置灾民;市义工联合会党支部、壹元爱心协会党支部,组织志愿者到潘集区平圩镇,参与筑坝固堤;淮南市蓝天救援队作为救援的力量之一,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不怕苦不怕累保家卫国的重要作用,夜以继日的在一线奋战,开展各项救援行动;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总经理江永强带队慰问,向日夜驻守在河堤的防汛值守人员发放了50箱防暑防虫药物,为八公山区山王镇11个村奋战在防汛堤坝上的干部群众送医送药;淮南牛肉汤商会自发会员牛肉汤商户募捐1200盒,价值1.36万元的淮南牛肉汤,在市民政局带领下前往淮南市石头埠村一线抗战点进行捐赠等。一颗颗心、一份份情,通过我市各社会组织传递到一线。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的新规定

  一是全面落实和完善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

  二是健全信用,提高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将“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机制”纳入社会组织章程,社会服务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提供给淮南市民政局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失信社会组织通过年度检查等方式予以处罚,并录入社会信息公共平台将信用承诺信息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经常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筑牢思想之基,引领思想和行动。第一时间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确保思想和行动认识统一跟上步伐。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自己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工商导报记者:

  社会组织的年检时间和年检途径?

  赵璧:

  社会组织的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社会组织全部通过“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中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淮南市进行年检。

  市场星报记者:

  哪些社会组织属于直接登记?

  赵璧:

  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场星报记者:

  社会团体登记条件?

  赵璧:

  1、有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能作为社会团体单位会员);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希望各媒体做好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宣传,为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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