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落实助学资助政策助力教育公平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5-12 16:49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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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人民数字安徽、新安晚报、安徽经济报、市场星报、工商导报、安徽法制报等省级驻淮媒体,市内媒体有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新闻中心、淮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本场发布会由市新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直播。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助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淮南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绍明,淮南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李琳介绍我市助学资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绍明作主题发布。

  朱绍明: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市财政局落实助学资助政策助力教育公平发展情况。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助,是为帮助困难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有效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并顺利完成学业,这是关乎老百姓切身需求和利益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也是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服务为民思想、秉持“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目标,紧密聚焦群众需求,全面落实助学资助政策,建立兜底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实现“应助尽助”。2016至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累计拨付助学资助资金4.9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40多万人次,其中:2021年全年拨付资助资金1.22亿元、较上年增加2000多万元,7万多人次学生获得助学资助。
  一、总体情况
  一是资助政策健全。财政、教育等部门持续推进学生资助制度建设,并将学生资助纳入民生工程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淮南市学生资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淮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推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二是资助体系完善。目前我市的学生资助已经覆盖学前、义务、高中、中职、高校等教育期间的全部学段。以优先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为核心,全面涵盖包括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以及高校服兵役学生等人群。给予他们奖学金、助学金、免除学费杂费教科书薄本费、助学贷款和贴息以及生活补助等多项资助,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且资助面宽、资助项目多的非常完善的助学资助体系,有效满足了困难学生的就学意愿,切实保障了其受教育的权益。
  三是资助资金多元。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其他来源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渠道。除加大财政投入外,要求公办的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建立校内资助,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也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四是资助形式多样。采取奖优、助困、减免、引导等多种形式进行资助,坚持公平普惠与引导激励相结合。“奖优”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为主,体现激励性;“助困”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贴息、困难资助补助等为主,体现公平性;“减免”以免学(杂)费为主,体现普惠性;“引导”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为主,体现倡导性。
  二、具体政策
  一是在学前教育方面。对公办、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城乡低保幼儿、孤儿、残疾家庭幼儿、特困供养、烈士优抚子女及其他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我市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县区域内标准统一,比省里规定的标准高400元,由中央与市县(区)按事权与支出责任共同投入。公办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是在义务教育方面。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另外,我市又新增免除薄本费。
  三是在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对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此项是我市自设项目)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对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定为1000、2000、3000元三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执行最高档。我市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增设免书本费减免项目。公办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要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四是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每生每年60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我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寿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定为1000、2000、3000元三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执行最高档。此外,我市扩大中职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范围,由国家规定的10%提升到20%,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设免书本费(不含教辅资料)。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
  五是在普通高等教育方面。对全日制特别优秀的本专科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每生每年8000元;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每生每年50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市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对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学校隶属地财政补贴负担。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下一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服务为民思想,兜牢保基本民生底线,紧密聚焦群众需求,持续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助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方式,进一步助推淮南市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发展成果。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市场星报记者:
  在民办学校读书的学生,能否享受到党的学生资助政策,能获得哪些资助?
  李琳:
  在民办学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就学的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同等享受国家助学资助。有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和免学费、书本费等。对于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部分,学生要按规定缴纳。
  淮南广电新媒体记者:
  助学金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能否发放现金、能否冲抵其他费用?
  李琳:
  高校本专科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银行卡形式直接打卡发放。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打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
  对于各类奖、助学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希望各媒体集中版面和栏目宣传好我市助学资助工作,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实现人生梦想。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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