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南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5-24 16:52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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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人民数字安徽、新安晚报、安徽经济报、市场星报、工商导报、安徽法制报等省级驻淮媒体,市内媒体有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新闻中心、淮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本场发布会由市新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直播。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如何,今天,我们邀请到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德芬,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科长陈盈介绍2021年淮南市环境质量情况,本场发布会不设记者提问环节。

  首先请夏局长作主题发布。


  夏德芬: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借此机会,我谨向各位通报一下我市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地表水26个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9%,总体水质良好,出境水质与入境水质基本持平。市辖湖泊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8%。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71.2%。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安全水平。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

  1.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

  2021年,淮南市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和16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臭氧 (O3)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1倍、0.01倍和0.20倍。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分别较上年减少20.0%17.9%6.6%12.5%18.2%;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较上年增加1.3%

  2.主要污染物空间分布

  田家庵区师范学院、经济开发区消防支队、谢家集区政府、八公山区政府、潘集区政府、毛集区焦岗湖风景区管理处(参照点,不参与全市均值评价)、凤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凤台县凤凰实验中学(省控点,不参与全市均值评价)、寿县老环保局大楼和寿县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子站空气自动站(省控点,不参与全市均值评价)共10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凤台县(2个点位均值,以下简称凤台县)、毛集区焦岗湖风景区管理处和寿县(2个点位均值,以下简称寿县)空气自动站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他区超标倍数由大到小依次为八公山区政府和谢家集区政府0.025倍、经济开发区消防支队0.012倍、潘集区政府和田家庵区师范学院0.006倍。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八公山区政府、毛集区焦岗湖风景区管理处、谢家集区政府、凤台县和寿县自动监测子站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他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超标倍数从大到小依次为:潘集区政府0.11倍、经济开发区消防支队和田家庵区师范学院0.10倍。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各站点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超标倍数从大到小依次为:潘集区政府0.37倍、田家庵区师范学院0.23倍、八公山区政府0.20倍、凤台县0.17倍、经开区益益乳业工业园0.14倍、寿县0.11倍、谢家集区政府0.09倍、毛集区焦岗湖风景区管理处0.03倍。

  3.综合指数评价

  2021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相比降低9.8%,优良天数比例比上年增加2.1个百分点。

  (二)酸雨

  2021年,淮南市降水pH值范围在6.457.0之间,pH年均值6.65。全年无酸性降水检出,降水中酸雨频率为零。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降尘

  2021年,全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6(凤台县)~4.3(田家庵区)吨/平方千米·月,年均值均未超过7/平方千米·月。时间分布为秋季最高,夏季相对较低;区域分布为凤台县和大通区降尘量较低,田家庵区、毛集实验区和经济开发区降尘量较高。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

  2021年,全市地表水26个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9%,无劣Ⅴ类水质,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水质状况保持良好。

  1.河流

  市辖淮河干流及其支流22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 86.4%,无劣Ⅴ类水质,总体水质良好。与2020年相比水质比例增加5.2个百分点,水质状况保持良好。出境断面新城口和入境断面鲁台孜水质评价指标年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主要超标断面为永幸河入淮口断面、架河入淮口和南中心沟河口断面,水质均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2.湖泊

  全市湖泊4个监测点位Ⅰ-Ⅲ类水质比例25%,无劣Ⅴ类水质,总体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2021年,瓦埠湖点位水质评价指标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综合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高塘湖、焦岗湖和安丰塘点位水质评价指标年平均浓度值均劣于Ⅲ类标准,符合Ⅳ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综合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1年,淮南市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各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三、声环境质量

  2021年,淮南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3dBA),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声环境质量较好,与2020年相比增加1.9dBA),噪声总体水平等级稳定保持二级。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6dBA),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级别为好,与上年相比稳定保持为一级好。昼间噪声超过70dB的交通干线长度为630米,占总监测路段比例为1.1%;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与2020年相比减少0.2dB,超标路段较上年减少4020米,超标率与去年相比明显降低。

  各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71.2%,昼间达标率为87.5%,夜间达标率为55%。昼间达标率与2020年相比增加10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与2020年持平,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与2020年相比增加4.9个百分点,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21年淮南市三水厂、平头山水厂、袁庄水厂、李嘴孜水厂和瓦埠湖取水口点位水质年总α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范围为≤0.04-0.06Bq/L,年总β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范围0.12-0.17Bq/L,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远低于规定限值。

  淮南市城市中心区和城市郊区综合电场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时变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暴露导出限值。

  淮南农场、经济开发区、谢家集区政府、师范学院4个基础点位大气电离辐射强度年累积剂量率均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淮南国控点(淮南农场)土壤放射性核素中238U232Th226Ra40K137Cs含量均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辐射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主持人: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科长陈盈介绍我市环境质量保护采取的具体措施与成效。

  陈盈:

  五、措施与成效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于担当作为,凝心聚力苦干,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福祉。

  (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认真落实《淮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2021年,对涉及我市4个批次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开展核查,对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追赔。二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上马。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的环评文件一律不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批;同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部分子行业项目严格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大气主要污染物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要求,坚持“一厂一策”,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坚持行业带头原则,依据生产工艺及特征污染物,引导企业针对性采取政策鼓励的收集、治理措施,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持续规范在线监控管理。稳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全年共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22家,均与市平台联网,数据实时上传。全年共对全市“三个全覆盖”名录企业开展714家次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522个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促整改落实。我市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安装、联网完成率为100%,位居全省前列。我市重点排污单位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98%,位居全省第一。

  (二)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全力打好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

  1.以“五控”为总抓手,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五控”为抓手,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机制。二是开展“清洁城市”行动。2021年,排查取缔了境内6个散煤加工点,城管部门取缔经营性小煤炉、炉灶660余个。三是开展“清理黑烟车”行动。生态环境、交警联合路检路查91次,检查检测车辆1486辆,查处尾气超标车辆197台。四是开展火电企业超净排放改造。印发《淮南市进一步推进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实施意见》,对全市燃煤电厂实施超净排放改造,2021年全市已完成深度治理10台机组。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全省第五;PM10改善幅度全省第四;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4.8%,改善幅度全省第六。三项主要指标“两降一升”,改善位次全省靠前,空气质量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以“达标”为总目标,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严防入河排污口整改反弹。对全市已整改完成的入河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档案资料,规范设置了标志牌,定期进行监测。二是对跨界水域实施重点治理。先后5次与阜阳市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席会议,共同磋商焦岗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建焦岗湖综合执法中队,严查未批先建、非法排放污水等典型违法案件。强化湖区治理,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先后投资9亿元,建成9项重点控制性工程,6项一般控制性工程。三是对汛期水质加强监测监管。加强河道堤岸管理,定期组织河道清理,严防汛期污水进入河道。2021年,地表水国考断面达标率87.5%,新城口断面、五里闸断面、石头埠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瓦埠湖断面、白洋淀渡口断面、西淝河闸下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水质升类断面个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个。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达标率均为100%

  3.以“安全”为总底线,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土壤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淮南市金达力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等43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结合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情况,编制企业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积极组织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2021年度4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30家已编制完成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共排查出隐患34条,整改完成32条。二是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对全市11个工业园区和38个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因子包括了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等7种重金属,动态更新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排查清单和整治清单。经统计,我市目前共有7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2021年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完成26个行政村,已完成2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完成35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黑臭水体消除1个,已全部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计划完成23个,已完成19个。

  (三)严格依法治污、以人为本,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1.积极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抓好各类督察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督察组共交办285件信访件,已经验收274件。二是全面开展大起底回头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开展“大起底”“回头看”排查工作,梳理汇总形成总清单和分行业分领域清单,形成“问题+清单”,包括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确定问题中心点坐标等。共排查上报问题20个,已经完成5个。市级核查问题165个,完成151个。三是上下联动推进专项监督。按照省纪委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深入排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助推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真实整改。第一轮对全市285件信访件全部走到场、交到手,共排查问题48个,所有问题全部发函交办,形成整改闭环。

  2.加大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7件,下达处罚决定176件,罚款1086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67件,移交公安案件5件(其中行政拘留2件;刑事拘留3件)。

  3.有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一是积极办理信访投诉。2021年,市本级共受理群众投诉828,已办结803件,办结率96.9%。通过多措并举抓信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域今年以来未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到省进京越级上访、以及敏感热点舆情。顺利完成了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二是全力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了突出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主要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和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四项清单,目前共排查环境风险隐患22处,已完成整改12处。三是认真做好辐射监管。对全市490枚放射源,进行了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检查,持续高效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工作,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45件。全年共举办8场辐射安全与防护专场培训和考试,共计考核人数达400余人次,通过培训和考核,宣传了辐射相关法律和安全防护知识,有力提升了我市辐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风险防范意识和辐射安全防护水平。全年共认真办理涉及辐射项目的投诉案件27件,所有投诉案件均按时办结,完成率100%

  (四)提升治理能力、管理水平,推动新阶段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双微平台”及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全年“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微信端共推送信息1515条,微博端共推送信息1498条。二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严格依据技术规范完成了对各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2021年完成六个大气国控站点仪器设备的更新采购的招标、仪器设备的验收及总站的颗粒物比对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三是提升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在审批上做减法,在保证环评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环评时限,提高效率,目前我市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为24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时限压缩为12个工作日。在服务上做加法,我局严格按照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环企直通车”常态化推进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分别确定包保县区和企业,定期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收集企业反应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四是探索试点环境监督长制。出台了《关于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2021年潘集区和田家庵区两个试点县区已初步完成试点工作。

  主持人:

  希望各媒体深入生态环境保护一线,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好举措、好做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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