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民心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5 11:11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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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人民数字安徽、新安晚报、安徽经济报、市场星报、工商导报、安徽法制报、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新闻中心、淮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本场发布会由市新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直播。
  今天是“暖民心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主题是:老年助餐服务。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民政局局长郑田宏,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绍明,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黄贤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王涛做主题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民政局局长郑田宏介绍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有关情况。
  郑田宏: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也非常感谢大家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将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暖民心行动方案》,召开全省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纳入10项暖民心行动之一高位推进。为贯彻落实省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我市在组织老年人助餐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从现有的助餐供给能力和老年人实际需求两端进行深入了解并认真测算,制定印发了《淮南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重点依据省下达的任务指标明确了我市目标任务,提出了4个方面18项工作措施,建立了4项扶持政策,同时对2022年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
  二、目的及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
  省委省政府将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纳入全省20件民生实事和10项暖民心行动,专门印发暖民心行动方案,召开全省推进会议,这是我省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举措,也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让民生实事更广泛地惠及千家万户。
  二是用心用力解决好老年人就餐的需求。
  截至2021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65万人,占常住人口21.44%,高于全省比例(18.79%)2.6个百分点,预计“十四五”末老年人数将达到79.4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空巢、独居、留守、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增多,老年人就餐问题成为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天天关注的关键小事,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通过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和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并给予一定的就餐补助,有利于增强我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老年入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发展方向来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将深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逐步补齐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居家老年人集中照护、助洁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多方面需求。
  三、方案出台过程
  《行动方案》起草工作历经三个阶段。一是吃透文件精神。我市认真学习《“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及皖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加强与省民政厅对接,了解全省及下达各地市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任务指标及省级资金支持情况,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搞好贯彻落实的结合点。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开展老年人助餐需求调查和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情况实地调研,从现有的助餐供给能力和老年人实际需求两端进行深入了解并认真进行资金测算。成立《行动方案》起草工作专班,研究我市老年人年龄结构、经济状况,摸清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现状和困难老年人数量,提出我市总体目标任务、各县区分解任务和具体工作举措、扶持政策。三是持续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进行专题调研、部署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先后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6月16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22〕12号),老年助餐服务为10项暖民心行动之一。
  四、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提出1个总体目标任务、18条具体工作措施、4项支持政策。
  (一)明确总体目标任务。主要根据省方案和省民政厅明确下达的任务,2022年我市计划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任务数550个,其中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79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71个,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171个,其中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87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84个。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二)明确具体工作措施。从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等四个方面提出18项工作措施。
  1、在“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方面。提出: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空巢独居等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2022年9月底前,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新建的村级养老服务站按照不低于200平米/个配建到位。城市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2023年底前,由县区政府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交民政部门用于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工作,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2、在“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方面。立足我市实际,本着统筹资源、控制成本、避免浪费的原则,创新提出了“养老服务中心(站)+助餐”、“餐饮企业+助餐”、“物业服务+助餐”、“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助餐”、“敬老院食堂+助餐”、“中央厨房+助餐”模式、“公益慈善+助餐”等7种老年助餐模式,力求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3、在“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方面。明确了“依托社区(村)养老服务用房,切实发挥社区(村)养老服务站作用,拓展集中照护、助浴助洁、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带动老年助餐服务。到2023年,全市培育发展独具淮南特色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3家以上”。
  4、在“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方面。提出“物流网络+送餐”、“社会组织(志愿者)+送餐”、“移动餐车+送餐”、“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送餐”等4种配送模式。
  (三)明确具体扶持政策。主要建立了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老年人就餐补助、税费减免等4项扶持政策。
  1、一次性建设补贴。新建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经民政部门认定后,分别按照不高于20万元、5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实际建设费用支出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2、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在10-30人的养老服务助餐机构(助餐点)给予每年2万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31-50人的,给予每年3万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年人数51人以上的,给予每年4万元运营补贴
  3、老年人就餐补贴。根据老年人年龄、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给予就餐补助,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餐分别补助1元、2元、3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每餐补助3元,补助不可叠加使用,每餐限补助一次,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4、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享受价格优惠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县区民政部门核实并确定清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
  (四)明确了责任分工。
  根据省明确下达的城市和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任务,对2022年全市550个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压实各县区责任。参照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确立了10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
  老年助餐服务是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暖民心实事,是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把握好“点”与“面”、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阶段性任务和可持续性发展四方面关系,统筹下好老年助餐服务这一盘棋,用一餐饭的暖心温度换来老年人的幸福时光。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工商导报记者:
  请问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有哪些模式?
  郑田宏:
  为深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7种老年助餐模式,主要有:
  一是“养老服务中心(站)+助餐”模式。依托现有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以老年助餐服务为基础,集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为老服务功能的标准化养老服务站。
  二是“餐饮企业+助餐”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是“物业服务+助餐”模式。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助餐”模式。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老年人开放。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五是“敬老院食堂+助餐”模式。2022年,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对外开放。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各地县区动员失能、高龄等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
  六是“中央厨房+助餐”模式。依托具有集体配送资质的餐饮企业作为“中央厨房”,通过“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形式,为助餐点、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和上门送餐服务。
  七是“公益慈善+助餐”模式。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开展“善行淮南·关爱老人”老年助餐行动,引导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组织成员单位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安徽日报记者:
  老年助餐服务关乎民生关切和群众期盼,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十分重要。请问: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有哪些基本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管工作有哪些呢?
  王涛: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的关注,这里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
  从事老年助餐服务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主要包括:一是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食材采购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要按照经营许可的条件,确保持续合规经营,定期严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切实落实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加工制作、温度控制、食品添加剂、清洗消毒、运输配送、食品留样等管理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做到“烧熟煮透”,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强化监管,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推动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责任,切实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在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对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以及宣传引导等工作。开展的监管工作包括: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对照申办者的场所环境、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条件,把好许可关口。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风险分级全覆盖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每年开展至少1至4次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还会开展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督促其规范管理,保持依法合规经营,保证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同时,我们还利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加强培训考核,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培训引导工作,通过报纸、展板、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法规知识,提高老年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及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老年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场星报记者:
  朱局长您好,在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面,能否介绍下财政方面的主要支持举措?
  朱绍明:
  老年助餐服务作为十项暖民心行动之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配合市民政部门制定了《淮南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统筹中央、省级资金,积极筹措市级配套资金,确保落实此项工作任务。真正为老年群体解难题增福祉,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202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同时下达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 1723.83万元,其中切块专项用于老年助餐服务465万元。2023年至2025年,市财政计划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支持各县区老年助餐服务。在加大市以上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我们注重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确保各县区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资金保障工作。
  在财政支持政策上: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市县用于养老服务有关补助资金和市县福彩公益金等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积极支持老年助餐服务。
  (二)明确建设补助政策。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不高于20万元(据实补助)、5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县区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三)完善运营支持政策。建成运营满一年且承诺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运营主体,日均助餐老人数在10-30人的老年助餐机构(助餐点)给予每年2万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31-50人的,给予每年3万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年人数51人以上的,给予每年4万元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政策。  
  (四)建立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年龄、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给予就餐补助,60-69岁、70-79岁、 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餐分别补助1元、2元、3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每餐补助3元,补助不可叠加使用,每餐限补助一次,每日补助一餐,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市以上财政统筹资金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各县区通过线上或线下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
  淮南广电新媒体记者:
  您好,请介绍一下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税务部门如何落实好这些税费优惠政策?
  黄贤群:
  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其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为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机构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机构提供助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助餐服务免征契税;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助餐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政策的适用主体是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二是通过公益性捐赠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是快递收派服务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今年5月1日至年底,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主持人: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发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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