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淮南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2-03 16:17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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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各省级驻淮媒体和市内各媒体,本场发布会由淮南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直播。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水利局三级调研员刘树开围绕我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水利局三级调研员刘树开介绍有关情况。
  刘树开: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盯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着力打造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生态体系,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
  一是优化河湖长制管理体制。及时更新调整市级河长湖长,并由分管副市长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增设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为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优化调整职责分工。二是强化河湖管理制度引领。召开市级总河长会,审议通过《淮南市河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及时跟进出台《淮南市河湖长制工作2022年度市级考核方案》,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三是细化河湖管护目标任务。市级河长湖长牵头,市河长办结合“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分类施策,分别制定印发7条市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细化管理措施,明确牵头单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深化河湖管护质量提升。完成泥河、淠河、西淝河、瓦埠湖4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完成西淝河、瓦埠湖2条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及健康档案建立;完成高新区人民公园、毛集实验区颍凤河2个省级幸福河湖创建任务,已通过市级初验,正在申报省级验收。凤台县太庙沟、八公山区南塘水库、潘集区泥河城区段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通过省级验收。2022年,市河长办累计下发问题交办单、工作提示单、督办单35份,累计开展跨市联防联控5次,跨县区联防联控8次。
  (二)动真碰硬主动作为,突出河湖管护专项整治
  一是“纪委+”助力河湖问题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坚持“查问题、找差距、理措施、抓整改”工作要求为导向,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黑臭水体专项排查,共摸排问题9处,形成警示片,经市级总河长会议审定后交办各有关县区。市纪委、市河长办、市环委办联合对9处移交问题开展实地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河长+检察长”共推河湖管护。市人民检察院聘任我市河长办2名工作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2年,市县两级检察院围绕水体污染线索办理情况公益诉讼立案13件,向有关监管责任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有效推动河湖问题整改。三是组织河湖长制县级交叉互查。结合《淮南市2022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按照“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互查要求,安排各县区之间开展河湖长制体检式督查(县区交叉互查),重点督查河湖“清四乱”工作情况、河湖管理工作情况以及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情况,共排查问题16个,市河长办整理汇总后分别移交各县区河长办,责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四是常态化开展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淮南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签订《淮河干流淮南段县区河道交界水域采砂管理合作联动机制协议》,坚持巡查向前一公里。强化行刑衔接,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累计实施采砂案件编制生态修复评估报告35份。2022年,全市共开展日常巡查3291次,专项打击行动91次,拆解非法船只16艘。
  (三)纵深发力“五水”共治,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提升
  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水资源管控,细化市县两级水资源指标体系,推进县域取用水管理标准化建设,有效管控取用水总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完成1个县域节水型社会、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2所节水型高校、1处节水型灌区、1家节水型园区建设,示范带动全社会节水。
  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全市2021年度水普以外20条河流(湖泊)全部依法划定管理保护范围并经政府公告,划定成果矢量数据全部上图。完成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汇总审批,规划成果矢量数据全部上图。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切实提升河湖岸线及周边环境改善,2022年未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现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四乱”问题9处,全部整改销号。
  三是严格水环境治理。强化地表水断面水质提升,建立重点断面清单,明确水质问题及水质风险问题,全面开展排查监测、分析溯源,2022年全市8个国考断面达标比例100%,1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70%,未出现劣Ⅴ类国控、省控断面。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成区7条水系河道水体水质保持稳定。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5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印发《淮南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方案》,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
  四是严格水生态修复。加强湿地管控,实施侵占湿地图斑问题排查整改,全市湿地保护率增长到47.22%。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提升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能力,完成造林22394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8%。实施沿淮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种植芡实、荷花、苦草等水生植物12000亩,编制焦岗湖生态治理方案,启动湖区环境治理工程。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实施淮王鱼保护区渔业资源监测工作,2022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351万尾。
  五是严格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完成管网新建改造35公里,完成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建筑内部雨污分流改造513个。开工建设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预计今年9月份投入使用。持续巩固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及3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7.7%、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9%、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41.5%。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全市14家港口企业使用覆盖率达100%。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工商导报记者:
  我市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有哪些?
  刘树开:
  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河长办根据省河长办《关于调整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今年新增了4家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以及调整了部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新增市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与河湖保护有关的社会组织,推进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及志愿服务组织建设;
  二、新增市司法局,负责做好市级河湖长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工作;
  三、新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开展河湖长制有关专项表彰工作;
  四、新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河湖文化遗产挖掘和传承工作。
  五、将市公安局工作职责调整为负责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河湖联合执法。
  现我市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共有21家,分别为: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
  安徽法制报记者:
  我市今年在河湖“清四乱”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树开:
  我市2022年的河湖“清四乱”相关工作主要围绕“河长湖长履职”、“四乱问题整改销号”、“打击非法采砂”三个方面有序进行的。
  一是河长湖长履职情况。各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深入淮河、焦岗湖等市级河湖开展巡河督察,现场交办涉河问题,清单销号。2022年10月份,市长、市级总河长张志强开展淮河淮南段巡河时现场交办了11个问题,市河长办均已转办有关县区、单位,逐项完成整改。
  二是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对全市河流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2022年发现并清理各类问题50个、河湖管理督查系统反馈问题9个,全部整改销号。
  三是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情况。2022年1-12月,全市共开展日常巡查3291次,专项打击行动91次,与其他部门联合打击行动96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重点对涉河乱采、乱挖、乱建、乱占、乱堆、乱弃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打击,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护河尽责”。
  主持人:
  感谢发言人的发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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