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报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11 11:38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字体: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各省级驻淮媒体和市内各媒体,本场发布会由淮南传媒集团进行现场直播。

近日,我市披露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闪丽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矿业集团分中心主任李方金围绕年报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闪丽丽解读年报。


闪丽丽: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下面由我对《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23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效益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生活,我们坚守住有所居的制度初心,始终践行“情系百姓安居、服务淮南发展”的宗旨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规范内部管理,推动业务提速,加快信息化建设,防范资金风险,促使全市住房公积金保持健康高效运行。

一、业务运行质态持续向好

2023年,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1.16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5.9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6.01亿元。分别同比上涨10.56%、18.25%、59.57%.

(一)立足制度广覆盖,推动拓面提质

1.归集拓面力度不断加强。中心通过转变观念、发挥主动,变“坐等服务”为“上门宣传”,深入相关企业、学校开展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有效提高扩面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3年,我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373家、职工1.92万人,归集金额61.16亿元,归集总额突破710亿元,缴存余额200.1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56%、9.38%、8.24%。

1.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43%,国有企业占52.01%,城镇集体企业占0.91%,外商投资企业占0.8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8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4%,灵活就业人员占0.67%,其他占0.03%;

2.中、低收入占98.17%,高收入占1.83%。

(二)发挥住房保障属性,助力住房消费

1.保障住有所居。2023年,9.4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9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5.10%。2023年末,提取总额512.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4%,住房消费提取占62.37%为进一步服务住有所居发挥了有效作用。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29%,租赁住房占0.8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5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9%,其他占2.06%。

2.普惠中低收入群体。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三)落实供给侧改革,坚持房住不炒

1.节约购房支出。2023年,发放贷款0.73万笔,支持职工家庭购房82.89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29823.49万元,户均节省利息4.1万元,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维护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保障刚需安居。2023年,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3万笔、26.01亿元。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个贷发放总额突破330亿大关,达到330.34亿元,比上年增长8.55%,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25万笔,同比增长5.75%。贷款职工中,单缴存职工占27.73%,双缴存职工占72.27%;购买新房占73.85%,购买二手房占26.15%;30岁(含)以下占23.05%,30岁-40岁(含)占50.6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3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65%;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90(含)平方米以下占8.51%、90-144(含)平方米以下占86.62%。充分发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首套和刚需贷款需求方面的支持作用。

3.恢复商转公业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市正式恢复“商转公”业务。截止至2023年12月末,本年共发放商转公贷款2995笔、10.30亿元,极大地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4.持续开展异地贷款业务: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112笔40351.9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2081.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3923.72万元,有效满足了异地缴存职工回乡置业需求。

二、资金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8.76%,比上年末减少2.04个百分点。

(一)资金运行平稳

合理安排资金结构,有效保持金融供给和使用需求总体平衡。截至2023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余额64.71亿元,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降至68.76%,资金充裕,能充分满足职工提取、贷款资金需求。

(二)风险防控有效

一是以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系统,积极运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电子稽查工具,精准识别疑点数据,出台配套工作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流程,防范公积金业务风险。二是强化稽核监督作用。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类型,开展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充分发挥稽核监督职能和内控效用,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三、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2023年,我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3280.46万元,上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38.92万元。

(一)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3年,业务收入50492.31万元,业务支出27211.85万元。增值收益22280.46万元,同比增长3.26%。

(二)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

2023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38.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2亿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四、全力聚焦优化服务环境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人为本,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履职尽责,彰显了公积金中心风险防控意识和优质的服务。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一是开展灵活就业公积金归集扩面卓有成效。中心出台淮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银行一类借记卡即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与职工缴存者享受同等水平。

二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租房提取金额调整为1200元/月,每年度不超过14400元;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申请租房提取时额度可上浮20%。

三是上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65万元。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星级以上新建居住类“绿色建筑”,可按绿色建筑星级享受一星10%、二星15%、三星20%的贷款额度上浮。

四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缴存余额15倍调整为25倍,最高不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五是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充分发挥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多孩家庭的住房支持保障作用。

(二)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服务体验上,新添了智能设备AI智能语音、“淮小金”机器人、自助办理终端,以快捷、智能的设施,提升缴存职工和企业办事体验,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等待时间。

二是便民设施上,新添充电宝、休息座椅、应急药品、雨伞等便民服务和应急服务,满足办事群众和户外工作者“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雨可遮挡”的一系列暖民心活动,树立文明专业的新形象。

三是使用渠道上,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增加租房提取频次、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应提尽提,因城施策,为美好淮南发展,留住人才。

(三)持续加速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深化数字技术运用,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跨省通办”增加提前退休提取和租房提取两项业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顺利完成长三角平台租房提取试点工作。

二是业务系统与住建部征信总对总系统对接,实时查询征信信息,按时报送贷款数据。

三是完成矿业分中心数据合并及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市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面融合和服务渠道的统一。

四是顺利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有效保障数据和网络安全。

(四)党建助力发展

党建“五个融合”引领“五心”公积金建设。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创建“金徽为民 助梦安居”党建品牌,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服务、信息、安全、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以“建设队伍,服务民生”为主线,以“为民”为出发点,以“安居”为落脚点,把党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党建引领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淮南公积金”。

(五)中心获奖情况

·2023年,中心被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学雷锋示范点”

·被淮南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先进单位”

·被淮南市财政局评为“决算先进单位”

·一名同志被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岗位学雷锋标兵”

·一名同志被淮南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先进工作者”

·一名同志被淮南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先进个人”

·一名同志被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工商导报记者:

请问对于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淮南买房时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吗?

李方金: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您好,我市目前正常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注意在准备正常申请资料的同时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缴存证明。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在市中心或者我市其他分中心均可办理。

安徽法治报记者:

请问没有交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公积金吗?

李方金: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可以。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在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设的有效I类借记卡(暂定农业银行I类卡)即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主持人:

感谢各位的发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