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25 16:09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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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各省级驻淮媒体和市内各媒体,本场发布会由淮南传媒集团进行现场直播。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教导员陈华磊,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浚围绕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杰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王传杰:
  尊敬的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同大家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淮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下面我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一下我局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及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助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市政府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2023年度推进计划》的通知、《淮南市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推进计划》的通知,部署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任务举措。二是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高。《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的5个全国优秀案卷之一,1件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5件案例入选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三是知识产权拥有量逐年提升。截至2023年12月,我市共授权发明专利808件,我市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629件,每万人口拥有有效发明15.3件,同比增幅23.4%,增幅位居全省第6位;PCT国际专利申请52件,位居全省第8位。“淮建西红柿”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全市共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件。
  二、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部门区域执法协同,推动案件办理。市市场监管局与山西长治市市场监管局签署“淮、长”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书、与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签定《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协议》,加强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接收省外移送案件4件,向省外移交案件3件,移交市外案件4件,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常态化运行机制良好。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制度优势,强化资源共享,加强协同配合,2023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达31件,其中网络案件11件;联合广东、湖南等地公安部门捣毁制售侵权商品仓库6个、直播间3个,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二是推进专项行动,多方合力拓宽案源领域。聚焦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开展专利、商标、奥林匹克标志、地理标志等专项保护行动,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民生环节领域,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长期与“霍山黄芽”“古井贡酒”等地理标志和商标品牌方保持良好沟通,加大政企联合打假力度,细致拉网排查,凝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领域打击合力。2023年,全市共办结各类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223件,案值423.853万元,累计罚没款达90.5437万元。三是持续开展层级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指导,建立起了层级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体系,系统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有效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效率。组织对县区专项整治指导3次,案件定性研判答复4次,解答咨询9次,通过指导有效提升县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水平,案件查办量较2022年增长91.22%。四是完善机构建设,大保护格局拓宽纠纷化解渠道。2023年新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3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4处,帮助企业赴江西进贤县、安庆市宿松县等地开展维权援助事项3件。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渠道,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受理诉前知识产权纠纷171件,调解成功72件,行政调解并经司法确认24件,知识产权案件仲裁9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20件。五是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惩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协同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20余条,提起诉讼5起,其中胜诉3起,调解结案2起。判决、调解达成惩罚性赔偿1162万余元。通过公益诉讼方式,向违法经营者提出惩罚性赔偿和公开道歉诉讼请求,达到惩戒与警示的双重效果。
  三、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实现新突破
  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深入企业调研。为做好淮南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在省内外选聘17名知识产权律师、教授组成指导团队,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26名专家为我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2023年淮南市邀请技术调查官参与14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处理,1起商标侵权案件。组织技术调查官3次开展专利侵权鉴定工作,出具9件知识产权侵权判定鉴定意见,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通报2起2023年查处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处张某某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5月26日,根据投诉举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与经开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场地进行检查。当事人场地内用于销售的标称广州宝洁公司的舒肤佳香皂,共64箱(144块/箱、125g/块),涉嫌侵犯宝洁公司“1067533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当事人张某某未办理营业执照,其于2023年4月26日从牛柳处购进64箱(144块/箱、125g/块)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用于其送货销售。该批涉案舒肤佳香皂当事人称购进价格每箱185元,货款计 11840元,未支付给售货人,也无相应购进票据。上述涉案舒肤佳香皂,经抽样并委托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鉴定、出具报告书:为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上述舒肤佳香皂当事人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为 62668.80元。
  当事人经营销售的涉案假冒舒肤佳香皂与权利人“10675330”注册商标相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当事人经营销售的侵犯“1067533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舒肤佳香皂64箱(144块/箱、125g/块),罚款陆万叁仟元的处罚。
  案例二: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谢家集区福某商贸中心伪造、擅自制售旺旺注册商标标识案
  2022年9月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调查函后,对谢家集区福某商贸中心检查,发现现场仓库有标称旺旺O泡果奶的外包装盒5441件、旺旺娃娃图10个、福天商贸专卖旺旺娃娃图3个。
  经查实,当事人为增加销售量谋取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多次擅自订制改装的旺旺果奶外包装盒销售旺旺O泡果奶。2020年9月以来,六安徽某包装有限公司和安徽彩某包装有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先后共计8次为谢家集区福某商贸中心印制20238件带有“ ”“ ”等标识的外包装盒,销售金额共计66201元。2022年7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彩某包装有限公司扣押标称“ ”“ ”外包装盒1100件;2022年 9 月 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谢家集区福某商贸中心扣押标称“ ”“ ”外包装盒5441件。经鉴定,上述扣押的外包装盒均属于伪造注册商标标识。2021年8月1日-2022年9月1日,崔某某、李某某使用其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外包装盒销售旺旺O泡果奶,价值138363.43元,非法获利34703.71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10月27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崔某某、李某某、朱某某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请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莉介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
  朱莉:
  各位新闻媒体界朋友、广大市民: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与大家相聚于此,共同迎接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到来。首先我谨代表市中院党组,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淮南法院工作的媒体朋友们和广大市民表示感谢!
  2023年以来,淮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始终坚守司法公正底线,着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矢志不渝地为各类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每一份智慧结晶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法律保障,从而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服务和保障,构筑起充满活力的城市创新生态体系。主要做法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抓实知识产权办案质效
  2023年,淮南法院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展现出严谨高效的司法风貌。在民商事、行政领域,淮南法院积极构建公正、透明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不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在刑事领域,淮南法院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效应。2023年,淮南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08件,审结999件,结案率99.11%,连续两年受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一是定分止争,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2023年度,淮南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66件,审结965件,一审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7.53%、调撤率88.53%,均位居全省前列,涉及案由包括侵害商标权纠纷、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侵害网络信息传播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等,大多为批量维权案件。近年来,知识产权所涉侵权行业范围有所扩大,从日常消费用品、儿童玩具向餐饮服务业门头、字号扩展。另,网络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长,依托电商等网络平台售卖侵权产品的侵权人成为商标权人主张权利的重点对象,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也呈大幅增长趋势。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淮南法院通过依法公正高效的审理,切实保护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023年审结的广州某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汕头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广州某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有“滋源无硅油头皮护理”系列产品,其认为淮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汕头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其商品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攀附和利用 “滋源无硅油头皮护理”系列产品上的巨大知名度和商业利益,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广州某化妆品科技股份的产品的销售时间长、销售金额高、销售范围广、宣传力度大,其包装、装潢应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而涉案被控侵权产品的颜色、外形,瓶身正面的图案和花纹,商标、文字各个元素之间的排列方式,均与广州某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包装、装潢高度相似,足以认定涉案被控侵权产品使用了与广州某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包装、装潢相近似的标识,构成仿冒行为。因此,法院认定淮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汕头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停止侵权,淮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汕头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000元。
  二是严惩不贷,发挥刑罚惩治预防犯罪作用。2023年,淮南法院共审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2件,审结34件,对83名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939.75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31.11万元。刘某某假冒“北新禹王”注册商标案入选“安徽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淮南法院通过公开公正的刑事审判程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震慑效应和教育效应,不仅有效制裁了犯罪分子,剥夺和限制其再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能力和条件,也有力警示了潜在侵权者,从而预防和减少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向社会公众传播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教育公众遵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环境。
  如,2023年审结的陈某某、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涉及假冒数个品牌机油进行分装销售的行为,是准确适用法律、科学量刑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件。2012年左右,被告人陈某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开始从事分装假冒注册商标的机油对外销售牟利活动,其陆续从广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购进大量桶装机油,雇佣被告人林某某等多名人员在广州市等地,利用购买的工具、包材分装机油,假冒“嘉实多”“美孚”“壳牌”等多个品牌机油,通过物流向安徽淮南等全国多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000余万元,违法所得40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1000余万元,被告人林某某明知陈某某从事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帮助,非法经营数额30余万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均应依法惩处。判决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对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二、全面做优审判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现代化
  淮南法院立足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实际,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优势,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优化资源创新机制,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淮南法院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由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同时,打破庭室界限,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模式,形成了案件管辖集中化、审理专业化、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与机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原来的63天缩短到现在的49天,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59天缩短为23天,知识产权案件发改率下降至0.1%,在确保案件质量过硬的前提下,实现了审判效率的大幅提升。
  二是升级诉源治理模式,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淮南法院陆续与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同时,淮南法院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对于当事人无联系方式、送达困难的案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委员会确定专人对接,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信息调查、送达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经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33件纠纷进行司法确认,进一步畅通了非诉解决纠纷的“快车道”,减轻了市场主体诉累。
  三是深化多方联动合作,实现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淮南法院主动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梳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个体工商户监督、企业工商登记审批、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等方面问题,向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得到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该局先后制定《淮南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试行)》《网络教育活动负面清单》,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落实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并组织商品零售企业、展会和工业品市场知识产权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成效。另外,淮南法院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加大认罪认罚程序的适用,2023年刑事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了42.76个百分点,显著提升了刑事案件办理的效果。
  三、持续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淮南法院通过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座谈会,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优化,促进了创新活力的持续释放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公正司法铸就产权保护之盾,智慧创新赋能淮南发展动力。2024年,淮南法院将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保护“创新”发展,树牢“人人、事事、案案事关营商环境”意识,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优质高效地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为淮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请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教导员陈华磊介绍公安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有关工作。
  陈华磊: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代表公安机关就在2023年度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进行通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全市共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成功侦破“2.20”生产、销售假冒华为商品案、“3.2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案件,公安部发来贺电表扬,省市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另外2023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有两个集体、两名个人分别荣获国家版权局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有功个人称号。通过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得到明显遏制。
    (一)高位谋划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全市公安机关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相关要求。依托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省公安厅重点工作调度点评、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项活动,立足打击主业,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依托专项行动,创新打击机制
    全市公安机关以“昆仑2023”、“春风行动”等各专项行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大案意识、精品意识,紧扣民生用品、家电机电、汽配燃油、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的侵权犯罪线索,针对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隐蔽性高、涉及面广、交易频繁、数额分散等问题,健全相关机制,总结新型技战术,发挥专业警种与协作警种的联合作战优势,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
    (三)密切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
    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每月定期会商和相关线索随时会商的沟通机制,从线索收集、发案态势、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面强化沟通联络,形成行政、刑事联合打击侵权犯罪工作的衔接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严打整治的工作合力,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切实形成了联打联动、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宣教,普及保护观念
    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创新工作手段,丰富宣传载体等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参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使普通群众通过宣传宣教,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采取的相关措施,在全社会内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自身权益、拒绝假冒伪劣”的社会氛围,确保打击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5.8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3年6月份,淮南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打掉制售假冒品牌卫浴产品的团伙一个,抓获陈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假冒品牌卫浴产品2000余套,假冒品牌卫浴包装材料5000余套。经查:2022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陈某为谋取暴利购进大量没有贴标的蹲便器、脚踏阀等卫浴产品自行贴标,并销售给郑某、闫某等下线,郑某、闫某等人再将这些假冒品牌卫浴产品销售给普通消费者。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某平台图书音像专营店侵犯商务印书馆著作权案
    23年10月份,淮南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犯著作权的教材、教辅图书案件。该案件打掉制假售假团伙一个,抓获王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生产窝点、平台网店7处,查扣侵犯包括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内的各大出版社著作权图书5万余本。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为谋取暴利,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出版社授权的情况下,购进大量侵权图书并在某电商平台开设数家图书音像店对外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三:10.23生产、销售假药案
    23年12月份,淮南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该案打掉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玻尿酸、水光针等美容药品团伙一个,抓获白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假冒品牌美容药品2000余个,用于制假的寡肽冻干粉、包装盒、裸瓶、瓶盖、胶塞、压盖器等原料、包装材料及制假工具5000余件。经查:犯罪嫌疑人白某为谋取暴利购买原料、包装材料、制假工具组织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制作假冒品牌的玻尿酸、水光针等美容药品,该团伙再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将上述美容药品对外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等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站位
    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托持续开展的昆仑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调度点评,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推动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与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沟通,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具体办法,使工作机制更加明确、更加务实、更加高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理清思路
    认真分析本地区突出违法犯罪特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线索摸排工作。市级公安机关对各类相关信息梳理研判,初侦后对成案线索精准推送,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开展案件侦办。各县、分局深入研判有关涉知识产权犯罪前科人员等重点人员现实活动情况,全面梳理辖区的线索和移交的案件,起底深挖扩线,确保全链条打击。
    (三)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出众出彩
    强化大案经营意识。按照“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的侦办要求,加强情报研判和案件串并工作,坚决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进一步强化大案引领作用,突出“打大、攻坚”,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对重大案件坚决重拳出击,做到打准打狠。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请市文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浚介绍版权保护工作。
  马浚: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有力有序地推进了版权事业发展。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版权宣传教育。市县联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和“六进”活动,宣传版权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版权保护、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系统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播发版权保护宣传视频、图片,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
  二是严厉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聚焦破大案要案,全年共办结侵犯著作权案件数量14件(含公安部门立案办理3起)。2个案件入选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挂牌督办案件,2个案件获国家版权局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或有功个人奖励。积极开展“剑网2023”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通过线上线下共检查网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直播公司及我市入驻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平台商家340家次,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传播版权秩序。
  三是稳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先后组织2次软件正版化培训会,邀请省版权局专家来淮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题培训授课,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实际采购工作,积极协调市卫健委和市国资委开展督查检查,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2023年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步推进,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是认真开展版权登记和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作品版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版权登记任务进行部署,压实各县区版权登记责任,组织召开调度会,督促各县区加快版权登记工作进度,2023年我市版权登记共计6448件,较2022年增长近5000件。不断加大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鼓励指导我市符合条件的优质版权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版权示范单位。经我局申报,安徽楚文化博物馆被评为2023年度安徽省版权示范单位,淮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被评为2023年度安徽省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
  二、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2023年,我市2个侵权盗版案件入选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挂牌的督办案件,均成功告破并宣判。
  (一)5.19侵犯著作权案
  2022年2月21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安徽理工大学一车库内检查发现《遥感导论》、《环境规划与管理》、《水分析化学 第4版》等14种共502本出版物。通过物流相关信息核实,该批出版物的发货地为石家庄市,收货人为汤某,汤某收到出版物后销售给安徽理工大学相关专业的学生。经执法人员赴8家出版社调查取证核实,确定《遥感导论》等14种共502本出版物均系侵权盗版出版物。随后该案移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侦办。2023年12月28日,经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安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非法经营数额巨大,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千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二)6.26刘某隆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2022年6月18日,我局收到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的案件移送线索,对涉案的《简明理论力学(第3版)》、《遥感数字图像处理与应用》等39种共2145本出版物进行分类梳理,共涉及17家出版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赴相关出版社取证,经核实,确定该批出版物均为侵权复制品,刘某隆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作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于2022年6月26日立案,通过侦查确定涉案人员共5人,涉案金额20万余元。2023年9月11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隆等5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非法经营数额巨大,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两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通过一系列侵权盗版案件的成功告破,有效打击了侵权盗版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我市文化市场秩序。
  三、下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按照省版权局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要求持续做好版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按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不断营造版权保护氛围,提升版权保护意识。二是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积极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处办理力度,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在办案数量上能有大幅提升。三是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加强检查督导,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是持续做好版权登记和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版权登记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力争今年版权登记数量再有大幅提升。积极摸排,加强指导,鼓励版权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版权示范单位。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淮河早报记者:
  请问近年来,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重大举措?
  王传杰 :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1、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发挥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2、全面开展“诉转案”工作。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开展、通过“诉转案”的办理强有力的震慑了一批不法商家,为进一步肃清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经营秩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3、建立重点联系机制。依托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淮南分中心,建立县区维权援助工作站,实现市、县(区)两级全覆盖,对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培训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维权,指导和帮助正确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为我市企业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4、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与海关、公安、法院、司法等多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刑、刑司工作对接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交换行政处罚、立案侦查和逮捕、起诉、判决等情况,研究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工作困难,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形成有力高效的执法合力,进一步构建了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5、加强社会共治。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个人实行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安徽法治报记者:
  请问淮南市法院近年来主要受理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
  朱莉: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2022年5月1日之前,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除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以外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主要受理侵害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少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2022年5月1日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经批准,大通区人民法院受理我市辖区范围内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著作权(不含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不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商业秘密(不含技术秘密)、不正当竞争权属、侵权纠纷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此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仍由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时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受理外观设计专利权属及侵权纠纷、涉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及知识产权二审案件。
  工商导报记者:
  请介绍下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采取的主要举措?
  陈华磊: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主要采取三项举措: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部署。市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
  二是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打击实效。坚持综合施策,广辟线索来源。结合“百万民警进千万家”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积极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全面梳理行政部门通报的线索和移交的案件,提升打击质效。深化情报导侦,开展破案攻坚。充分运用近年来公安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的成果,建立前科重点人员数据库,实现精准打击。坚持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强化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大保障投入。强化考核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将专项行动列为督导检查重要内容,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县、分局开展专项督导。各县、分局参照市公安局做法,成立督导组,以督导带动打击成效,以考核拉动工作绩效。整合机构职能,加强执法保障。积极推动专业机构建设,充实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市、县两级公安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体系。
  市场星报记者:
  请问马局长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马浚:
  安徽省作品版权登记实现“一次不跑”,实行全流程无纸化操作。著作权人可登录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进入“版权在线”进行身份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报即可进行版权登记,也可通过“安徽版权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作品登记。登记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可自行下载打印,如需要作品登记证书原件,请联系安徽省版权局窗口(电话:0551-62999668),窗口将邮寄给申请人,邮费由申请人到付。除作品登记证书邮寄费用外,申请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主持人:
  感谢各位的发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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