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各省级驻淮媒体和市内各媒体,本场发布会由淮南传媒集团进行现场直播。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生活。近日,我市披露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今天我们邀请到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闪丽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算科科长陈业华,围绕年报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闪丽丽解读年报。

闪丽丽: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这里见面。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解读《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24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效益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业务运行稳增长
(一)缴存业务持续增长
大多数缴存职工来自中低收入群体,显示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广泛的劳动者。2024年缴存单位新开户477家,实缴单位3441家;新开户职工2.55万人,实缴职工26.22万人;缴存额64.55亿元,同比增长5.54%。2024年末缴存总额777.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6%;缴存余额218.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45%,国有企业占48.93%,城镇集体企业占0.30%,外商投资企业占0.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88%,灵活就业人员占3.24%,其他占0.15%;中、低收入占98.17%,高收入占1.8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3.21%,国有企业占17.02%,城镇集体企业占0.53%,外商投资企业占1.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33%,灵活就业人员占27.04%,其他占0.64%。
(二)提取业务稳步助力
提取金额主要用于购房、偿还贷款、租房,住房公积金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提取达9.48万人次、45.7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91%,比上年末减少4.19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558.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93%。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7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87%,租赁住房占1.2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0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8%,其他占2.19%(含死亡提取0.62%)。
(三)贷款业务投放平稳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71万笔348.4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7%、5.47%。
2024年当年,为4604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8.06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53.30万平方米。发放异地贷款999笔,3.83亿元。有效满足了异地缴存职工回乡置业的需求。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房占比84.40%,中低收入贷款家庭占比99.30%,充分发挥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7.71%,90-144(含)平方米占86.21%,144平方米以上占6.08%。购买新房占68.85%,购买二手房占31.15%。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7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2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65%,30岁-40岁(含)占48.37%,40岁-50岁(含)占17.25%,50岁以上占4.73%;
二、强化管理促增值
完善资金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做到岗位清、权限清、责任清,严守资金安全底线。实行资金统一管理账务统一核算,强化资金管控。合理开展银行间公积金专户资金调度、公积金资金储存等工作,保障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持续高效运行,努力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2024年,业务收入57597.55万元,同比增加14.07%;增值收益24114.26万元,同比增长3.58%;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654.93万元,同比增长4.92%。截至2024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2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40%;住房贡献率71.84%。
强化贷款逾期管控,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监测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落实贷款逾期督办、按揭合作项目定期巡查、个贷审批退回通报等制度,强化贷前审查、贷中监督、贷后跟踪。
三、优化服务促提升
(一)持续优化使用政策
一是主动上门送政策入企,开展宣讲促人员建缴,大力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扩面;二是加大租房提取力度,为无房职工实施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底发布租房提取新政策,将租房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一人买房,全家帮忙,子女父母买房可互提公积金余额;三是上浮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可贷65万元,“绿色建筑”、多孩家庭还可适当上浮,下调贷款利率,极大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实施人才礼遇政策,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稳定就业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淮南工匠”,在我市购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计算可贷额度时可不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挂钩;四是持续开放“商转公”业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4年共发放“商转公”贷款1537笔,5.66亿元,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维护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服务网点更加合理。持续落实“1+4+3”网点模式,“1”个市中心,“4”个分中心,“3”个政务中心窗口,服务网点充分覆盖,满足缴存人日常业务办理所需。二是服务设施优化提升。持续优化智能设备AI智能语音、“淮小金”机器人及自助办理终端使用体验,不断提高使用效率,提升办事体验,减少等待时间。加强办事等待区座椅维护、更新,保障等待区空调效果,提供不限量开水供应,满足群众所需。三是服务方式更加贴心。中心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工作,开展好“走出去,送上门”服务活动,提高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窗口始终秉承“服务至上,礼仪为先”,展现良好的服务形象和专业的服务态度,给予缴存职工舒适的办事体验。
(三)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工作。作为2024年度牵头省份,协同上海、江苏和浙江省完成长三角平台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工作,实现长三角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全程网办,有效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贷负担。二是高质量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整合系统资源、开展数据对接,先后推进退休“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等工作有效落实,实现相关服务事项线上申请、多部门一次办结,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三是将“亮码可办”嵌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的在线开具和实时查验,极大地简化了申请手续,有效解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往返跑”“两地跑”的难题。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全市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工商导报记者:
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陈业华: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一年后,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部分提前还款每次不少于2万元(以万元取整),借款期内可三次申请提前还款,最后一次需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市场星报记者:
请问,缴存职工购房后多长时间内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陈业华:
根据中心2025年3月27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是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即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调整提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即缴存人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可在提前结清贷款发生之日起5年内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今晚800记者:
请问,住房公积金停缴后如何提取?
陈业华:
按照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停缴后提取情况如下:一是对缴存职工退休的,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各公积金窗口或在皖事通办理提取。二是对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且未就业的或新就业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在线上线下办理销户提取;对新就业后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到中心各个窗口或在皖事通办理转移手续。
主持人:
感谢发言人的发布。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