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新闻发布会召开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开展好淮南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传峰,淮南市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主任孙皓,就2026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李局长进行发布。

李传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一、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市域内各类在校学生;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与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淮南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限原则上为2025年10月至12月底。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实际,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6年2月底。延长期内仅限外出务工人员凭务工相关证明材料参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在2026年缴费的人员,需执行三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天缴费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月份后出生的新生儿参保需关注年度衔接,避免漏缴次年医保费用影响待遇连续享受。外出务工人员在筹资延长期参保的,医保待遇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及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医保发〔2024〕6号)文件要求,对2025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26年1月1日之后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缴费当日至缴费当日后的3个月,待遇享受期为待遇等待期满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未参保缴费或在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三、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分娩、“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简要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保”。保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标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90%,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能够达到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我市最高为60万元。保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均可保障。在做好住院保障的基础上,我市将省医保局统一规定的83种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按照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2019年起,还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55%以上。保大病: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患病住院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大大减轻。保生育: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持续加强,居民医保不仅保障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费用,对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也有保障,自2025年开始,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这里补充说明一下,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38.74万人。前三季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21.84万人,报销人次29.89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15.85亿元;普通门诊报销达74.36万人,报销人次达203.99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5621.79万元;门诊慢特病报销12.74万人,报销人次80.75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4.24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总报销人次达314.63万人次,相当于平均每人享受1.3次报销,报销总金额达20.65亿元,为全市居民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淮南市城乡居民、新生儿、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途径
2025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操作。首次在淮南市参保的城乡居民,线上参保的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医保掌上办,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点击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线下参保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或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网点办理。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由新生儿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手续。
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直接参保,可以通过“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对新入学的大一新生,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还有特殊政策: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大一新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待遇等待期与激励政策
待遇等待期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开始,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将设立参保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为参保缴费后3个月。对于2025年后的断保人员,次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将存在3个月固定等待期,若连续断保多年,则每多中断参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激励政策方面:自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起,实施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1.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
2.基金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市场星报记者:
请问,因特殊情况导致中途断保的人员是否也受待遇等待期的影响?
孙皓:
对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相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征兵工作部门提供的退回新兵、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等特殊群体,当年度及时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但对集中参保期内反复动员仍不参保的人员除外。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不算断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算作断保人员。居民医保中断若干年后直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需执行各地规定的职工医保参保的等待期政策,该居民中断职工医保后继续参加居民医保的,继续执行原有的居民医保等待期。
主持人:
请继续提问。
今晚800记者:
请问,对于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众是否有相关帮扶政策?
孙皓:
淮南市对特殊群体参保有相关资助政策,分为医疗救助和地方代缴两类。
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
地方代缴:其他类型的人员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政策,自行保障经费来源,各县区可能会有差异。
在这些政策的基础上,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使用村集体收入、慈善资金等资助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确保全民参保工作有效落实。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发言人的发布,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