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召开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医保局副局长高大鹏、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李京京。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医保局副局长高大鹏介绍有关政策内容。

高大鹏: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淮南市医保局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我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淮南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淮府办〔2026〕6号)。这份文件已于2026年6月4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7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市立足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实际,优化完善大学生医保体系、筑牢青年群体健康安全网的重要民生政策。下面,我结合文件内容,向大家全面介绍政策出台背景、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亮点。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重要意义
青年大学生是城市发展的后备力量,在校学子的医疗保障,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我市民生保障体系提质增效。此前我市执行的大学生医保政策制定时间较早,随着国家、省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原有政策在筹资补助、待遇保障、异地就医、高校门诊包干等方面已难以适配当前高校办学、学生流动就医的现实需求。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参保“应保尽保”工作要求,打通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堵点、难点,市政府组织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驻淮各高校开展多轮调研座谈,广泛征集学校、师生、家长意见,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运行实际,研究起草本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本次新政策落地,有三层核心意义:
一是健全多层次全民医保体系,以学籍地参保为核心原则,将全市全日制本专科生、非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实现高校在校生保障全覆盖;
二是减轻学生及家庭就医负担,创新推出政府定额资助个人缴费、市域住院起付线减半、异地就医同等待遇等惠民举措,实打实降低就医成本;
三是压实多方协同管理责任,清晰划分医保、财政、税务、高校工作职责,构建“政府补助、学校经办、基金统筹、协同监管”的长效运行机制,保障大学生医保可持续平稳运行。
二、新政策核心内容与特色惠民举措
《暂行办法》共七章十九条,覆盖参保范围、缴费筹资、待遇保障、就医管理、基金监管、组织实施全流程,相比旧政策有多项突破性优化,重点向大家说明关键条款:
(一)明确参保对象与参保规则,规范学年化缴费机制
1. 参保覆盖范围清晰界定:本市所有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非在职研究生全部纳入保障,严格执行学籍地参保,统一参加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按学年集中征缴:每年集中缴费从新生入校启动,截止时间与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学生在校期间需连续参保,未按时参保将按省级文件设置待遇等待期,提醒广大学子按时完成缴费,避免断保影响报销。
3. 休学保障不断档:学生因病休学,只要持续正常缴费,休学期间全程享受医保待遇,解决休学学生就医无保障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出个人缴费定额资助政策
这是本次政策最大惠民亮点:正常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享受50元政府定额资助,资助标准将根据我市经济水平动态调整。
资金承担分两类划分:实行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的县区,辖区高校资助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其余驻淮高校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同时政策明确,已经享受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参保资助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兼顾公平与精准帮扶。
(三)分层优化医保待遇,全方位提升就医报销水平
1. 普通门诊实行高校差异化包干机制
不再统一划定门诊补助标准,按照高校整体参保率分四档拨付包干资金,由学校自主制定校内门诊报销细则,且校内门诊待遇不得低于全市居民普通门诊标准:
参保率80%及以上:90元/人/年;
参保率60%—80%:70元/人/年;
参保率30%—60%:50元/人/年;
参保率低于30%:20元/人/年。
结算周期区分设置:普通门诊结算周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1日,专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延长保障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过渡期保障无缝衔接;同时明确学生享受校内门诊包干待遇后,不再重复享受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避免基金重复支出。
2. 门诊慢特病、住院保障大幅减负
门诊慢特病执行全省统一病种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同步执行我市居民医保标准。
住院报销推出专属优惠:市域内住院起付线减半执行,报销比例按全市居民医保标准不变,直接降低学生住院自付门槛。
3. 放宽异地就医报销限制
学生外出实习、见习、返乡、异地就医,完成备案后,在户籍地、实习地、学籍地发生合规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可享受和市内住院同等报销待遇,不执行转外就医比例下调规定,彻底解决大学生异地求学、实习看病报销难、报得少的痛点。常规转诊就医仍按全市统一医保规则执行。
(四)细化就医管理与服务,强化高校健康服务职能
文件明确高校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无校内医务室的学校,可就近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保障学生日常看病。同时硬性要求各高校免费为参保学生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档案管理等基础公共卫生服务,做到“防病+治病”双向保障。
(五)理顺基金、部门分工,构建协同管理体系
1. 基金管理:大学生医保基金并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合并管理、统一核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2. 部门职责清晰划分:医保部门统筹政策制定、监督经办;财政部门落实各级补助资金、预算管控;税务部门负责保费统一征收;各高校承担参保动员、信息登记、校内门诊包干管理、政策宣传等一线工作,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合力实现应保尽保。
三、新旧政策衔接与实施时间说明
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原淮府办〔2008〕92号文件同步废止。过去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全部以本次新文件为准;后续国家、省级层面出台新医保政策,我市将同步对标落实。政策解释工作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负责,各校、师生有政策疑问可随时向三部门咨询。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仁,青年学子的健康保障是重要民生工程,本次新出台的大学生医保暂行办法,是市委市政府心系青年、保障民生的务实举措。希望媒体朋友们多多宣传解读新政红利,引导广大学生主动参保、规范就医;各高校、各职能部门压实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条款,持续提升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淮河早报记者:
哪些大学生需要参加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李京京: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非在职研究生,按照学籍地参保原则,统一纳入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主持人:
请继续提问。
今晚800记者:
大学生参保费用由谁承担?个人缴费有补助吗?
李京京:
大学生医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按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对正常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每年定额资助50元;已享受困难群众资助或其他参保资助政策的,不重复享受。资助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主持人:
请继续提问。
市场星报记者:
大学生住院就医有哪些优惠政策?
李京京:
大学生市域内住院起付线标准减半执行,报销比例按本市居民医保政策执行;按规定备案后,在户籍地、实习就业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享受市域内同等报销待遇,不执行转外就医调减比例。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发言人的发布,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