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4 09:48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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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对审计工作的统筹领导,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完善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应当请示、报告及报备的事项、程序和时间。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落实,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及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要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责任及审计机关的督促整改责任。要坚持协调联动,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或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由党委政府牵头,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推动有序化解处置。要畅通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与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相贯通,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效。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记者 贾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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