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问题,就医挂号民政救助补贴问题,1月份有4月份没有了

编 号: 20250416005 来信时间: 2025-04-16 21:56
类 型: 我要咨询
内 容:
省外异地定点直接结算的,就医地杭州浙一医院,低保证持有者,属凤台县医保, 前几年到2025年1月份挂号费,都是按75%在发票里:其他支付里报销的,应该是民政救助的,因为医保统筹里是没有报销的, 咨询问题1:2025年1月份挂号费还可以在发票里的其他支付里按75%报销的,但2025年4月15挂号费用其他支付里没有了报销,挂号费全自费了是怎么回事,1月份还有来为什么4月份就没有了,上传2张图片发票看下,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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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5-04-16 21:56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情况: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办理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7 号)一、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确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医保目录由负面清单制管理向正面清单制管理转变。经查询,您的挂号费为丙类,因此根据最新政策2025年1月起不纳入支付范围。淮南市12345热线于4月18日16:30回访,您表示部门已联系说明情况。

答复时间:2025-04-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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