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残联系统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淮残联〔2021〕1号
关于做好全市残联系统元旦春节期间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康复定点机构: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周期调整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省残联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印发通知,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区残联和康复定点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省残联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各项防控制度和措施落实。各康复定点机构要履行好主体防控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在有效组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同时,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残联要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康复定点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康复定点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及时做好康复周期调整
按照市残联《关于调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周期起算时间的通知》要求,在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连续性的基础上,从今年元月份开始,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提前开展2021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审批、安置和系统录入等工作。各康复定点机构要康复训练规范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残疾儿童评估、建档、系统录入和康复训练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在元月份完成周期调整相关工作,确保在训儿童当年完成10个月康复训练任务。
三、加强工作督查和调度
根据省残联工作要求,市残联每周三向省残联上报一周康复工作情况,请各县(区)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将本级残联和辖区内康复定点机构一周主要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市残联康复科。各县区残联在做好本级相关工作的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辖区内康复定点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调度。市残联将于近期对部分县(区)和康复定点机构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和周期调整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6日
附件:
1.《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疫情严防严控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0〕51号)
2.《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疫控办〔2020〕366号)
3.《关于印发淮南市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疫指秘〔202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