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15:49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残联〔20232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改造目标任务和资金分配。根据工作总体安排,按照省残联“三年不低于60%,加快序时完成进度”的要求,2023年改造目标任务全市共计2380户。现将2023年度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和市级预算资金,根据任务数分配至各县区(详见附件)。

二、提高家庭无障碍改造质量。要根据残疾人类别、等级、家庭环境以及个人迫切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造,消除家居障碍,保障生活安全,提高生活品质。不能以简单配发一个扶手、一支拐杖或一辆轮椅等单一辅助器具,或者其他产品代替家庭无障碍改造。同一地区同一残疾类别的改造,内容及资金投入要均衡。

三、力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各县(区)残联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早安排,早实施。在需求调查评估、组织政府采购、期中期末检查验收、信息录入等环节,要严格把关,合理安排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实施月报制度,每月向市残联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6月底前,制定改造方案并上报市残联。9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四、准确及时录入改造信息。无障碍改造信息系统填报的图片数据,能直观反映改造情况和质量水平,是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残联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根据改造内容,完整准确填写改造信息。上传的相关图片要充实,能够全面反映改造内容和前后变化;每户改造资金要如实填写,不能填平均数;改造家庭的联系电话,要确保真实有效。信息录入要及时,录入修改等操作务必在2023年11月底之前完成。

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区)残联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接受审计监督。

 

 

 

附件: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淮南市残联

                202328

 

 

 

附件:

 

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县区

十四五任务数(户)

2023年

任务数(户)

中央彩金

资金(万元)

市级预算

资金(万元)

合计

(万元)

备注

寿县

703

186

37.2

0.39

37.59

 

凤台县

848

330

66

0.7

66.7

 

大通区

395

170

34

0.36

34.36

 

田家庵区

1436

545

109

1.14

110.14

 

谢家集区

1329

533

106.6

1.12

107.72

 

八公山区

715

328

65.6

0.69

66.29

 

潘集区

386

150

30

0.32

30.32

 

毛集实验区

211

97

19.4

0.2

19.6

 

高新区

16

11

2.2

0.02

2.22

 

经开区

57

30

6

0.06

6.06

 

合计

6096

2380

476

5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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