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15:12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残疾人联合会,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淮南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4省残联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安排

贯彻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大力加强残疾预防。

1.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淮南市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牵头做好行动计划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做好汇报,加强对基层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八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支持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我市残疾预防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3.加强典型经验挖掘、整理、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开展更多残疾类别的残疾预防创新试点工作。

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有效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

1.依据2023年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基本状况调查结果,下达2024年各县(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任务见附件县(区)残联要结合实际,以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提供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创新康复服务方式、手段,完善、应用残疾人康复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康复需求调查、服务跟进、质量监测及监督等,及时、准确录入残疾人康复服务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友好医疗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开展残疾人心理、生殖等健康服务。

2.根据《淮南市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淮残联〔2024〕5要求,2024年420日之前,各县(区)残联至少推荐1个残疾人服务基地,启动、实施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探索、形成工作经验,做好服务信息录入。

3.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做好服务资源共享工作。

4.根据淮南市基本型辅具补贴实施细则和工作任务,开展2024年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建立健全辅具质量常态化监管机制。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确保康复服务安全有效。

1.积极争取县(区)财政支持加大投入,按时下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资金,统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残疾儿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有关要求完成资金拨付。规范做好定点服务机构认定、救助申请审批等工作

2.进一步完善优化救助政策、措施,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康复救助有机衔接。

3.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根据残疾儿童分布特点不断优化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布局,贯彻落实《淮南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监管,规范实施定点服务机构监督。

4.认真推进安徽省地方标准《残疾儿童康复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贯彻落实工作,要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深化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按标准先行先试。

5.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服务效率,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将已纳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信息及时录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6.部署、实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提升孤独症儿童医疗、教育、康复服务等水平。

提升康复专业技术水平,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规范化培训工作体系,扩大培训覆盖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2024年规范化培训计划。

2.做好康复人才系统数据录入工作,选派师资参加规范化培训。

加大部门协作力度,积极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

1.主动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中国残联反馈的人员名单,与卫健系统人员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以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为重点,努力做到“应签尽签”;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用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手册、服务规范,提升签约服务团队业务能力,提高签约服务实效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对照中国残联反馈的人员名单,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信息比对、核查工作,确保未参保的低收入残疾人“应保尽保”

二、相关工作要求

提升服务水平。

县(区)残联要紧紧围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目标,健全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残疾人康复服务新方法、新路径、新模式,为促进我残疾人康复事业全面发展建言献策。

规范资金使用

县(区)残联要严格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资金的统筹分配、使用和监管;根据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

完成目标任务。

县(区)残联要认真落实今年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实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5%以上。

 

附件:2024年全残疾人康复服务建议任务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

2024年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建议任务

县区

2023年动态更新调查总人数(人)

康复需求

农村困难残疾人

总人数(人)

辅助器具人数(人)

人数(人)

康复需求人数(人)

寿县

44435

2646

198

17977

1786

凤台县

14956

1063

228

6153

493

大通区

3937

1007

315

1412

467

田家庵区

9439

197

30

862

19

谢家集区

7628

508

65

1124

99

八公山区

3412

67

15

193

22

潘集区

13184

717

147

3888

297

毛集区

3956

4

0

1468

2

经开区

623

49

5

91

11

高新区

1374

259

28

376

47

合计

102950

6517

1031

33544

3243

备注:农村困难残疾人人数及康复需求人数为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中精准康复栏目的残疾人基本信息中查询所得,为动态变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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