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六届市政协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5 17:11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陈继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失明人士出行状况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较大便利,但仍存在盲道被占用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市残联曾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建议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对擅自占用或者毁损无障碍设施行为,加大处罚与管护力度。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管理体制作出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信、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下一步,市残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监督根据《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占用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由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妨碍通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市残联将通过开展助残志愿者对侵占、破坏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随手拍照”等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督促和提示,加强对占用盲道等行为的处罚。

二是了解掌握残疾人无障碍各项需求。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残疾人需要提供哪些无障碍设施,需要什么标准的设施,市残联残疾人最直接、最迫切、最深刻的需求,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传递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利用淮南日报“助残 爱残 惠残宣传专栏、市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等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社会每一个人这一理念,凝聚共识、引起共鸣,形成全社会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合力。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2675672

人:市残联综合科

 

 

202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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