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震局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4-01-10 16:14信息来源:市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调整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1

行政处罚

对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保留

 

2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保留

 

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保留

 

4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逾期不改正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保留

 

5

行政规划

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

保留

 

6

其他权力

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

保留

 

7

其他权力

要求建设单位增建抗干扰设施或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保留

 

8

其他权力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保留

 

9

其他权力

对未依法开展地震台网建设和监测的责令限期改正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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