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园区管委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煤化工园区管委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16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4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煤化工园区管委会本级和1个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4万元,具体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财政车辆维护费定额标准,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18年无外事活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4.29%,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园区的招商引资、调研考察、推介宣传和煤化一体化、煤制气项目的调度协调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75%,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一般公务用车2辆,实行定额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mhgc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