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部门和市政府部门间以及市与县、区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县(区)、乡镇(街道)各级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全市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和冠以淮南市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组织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一)联系省委、省政府部门驻淮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为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编办管理的直属行政机构。信息中心为市编办所属事业单位。

2014年度主要工作谋划

(一)认真研学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机构编制职能,认真研学并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开展好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

1.拟定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开展并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

2.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将原省管工商、质监机构编制及人员顺利交接到位;将原工商、质监部门涉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划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职能划转承接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三)稳慎推进改革,巩固分类成效

根据省事改办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切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掌握改革重点难点,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化解改革矛盾风险。

(四)创新法人管理,改革治理结构

紧紧围绕试点单位典型情况,研究制定切实有效举措加以实施,从中发现问题不足及时纠正,待试点工作得到省编办认可后在全市全面推行。

(五)强化督查力度,认真核查巡视

1.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2.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以专项清理工作为载体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检查巡视工作。

2014年部门算为151.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0.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30万元。

联系方式:532410584qq.com


附件:475_2014043014250570.doc

附件:475_20140430142533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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