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5-02-06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部门和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部门和市政府部门间以及市与县、区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县(区)、乡镇(街道)各级行政编制总额;指导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全市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和冠以淮南市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组织拟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一)联系省委、省政府部门驻淮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为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编办管理的直属行政机构。信息中心为市编办所属事业单位。

2015年度主要工作谋划

(一)加强思想建设

1.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党的十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决定”中有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改革等重要观点和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扎实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

(二)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牵头做好“两单工作”,确保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215日前公布运行。牵头做好“两单”公布后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

2.按照《淮南市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做好2015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和全市军转干部用人计划审核及人员入编工作。

(三)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淮南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按省里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按省里统一部署,做好全市中小学重新核编工作。

(四)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继续开展淮南市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促进我市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的改革创新,探索事业单位运行管理体制。

2.根据中央编办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工作的部署,统一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通事业单位在线市级地方网。

(五)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1.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做好机构改革评估工作。

2.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检查巡视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目标考核工作。

3.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六)做好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措施推进控编减编工作,继续配合做好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整改工作。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专项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做好其他专项工作

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2015年部门算为179.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6.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30万元。

联系方式:532410584qq.com

 

 


附件:475_2015030615193998.doc

附件:475_2015030615201423.xls

附件:编办“三公”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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