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06 16:42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30

因公出国(境)费

7

公务接待费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0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预算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具体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有关具体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9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比2019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出国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电子邮箱:hnsrmjcyzwg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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