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8 |
6.31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5.15 |
公务接待费 |
2.8 |
1.1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淮南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15万元,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5.15万元,2016年淮南市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省厅、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73.13%。增长的原因是到寿县扶贫工作餐。2016年淮南市直机关工委国内接待共18批次,13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6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已实行车改,资产尚未移交。2016年,淮南市直机关工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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